近日,有媒體報導了徐州一家中介買賣雙方的事。
這個事,個人認為非常惡劣,這個中介辦的事真是太不地道了!
中介欺騙的經過是這樣的:
第一步:福水井西巷52號樓的房主是常雲玲夫婦,常女士老伴去世了。現在常女士要賣房治病,就委託小區裡的中介來賣。但是中介欺騙常女士說房子有遺產稅,稅額高達六七萬,讓常女士低價出售!(實際上福水井作為學區房,價格遠超中介評估的價格,夫妻之間去世析產,是沒有遺產稅的)
第二步:中介找一個「自己人」作為虛假買家,低價購買常女士的此套房產,並且說明,實際購房人並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親戚、鄰居、家裡人。(王某芹就是這個虛假買家)
第三步:將房子加價到正常的市場價格,找到相應的客戶,由之前說的虛假買家,來籤訂交易協議。(楊先生就是這個倒黴客戶)
第四步:按照中介的計劃,正常的第四步就是過戶的時候楊先生就是王某芹的親戚,來與常女士正常交易。只不過中介萬萬沒想到,楊先生留個心眼,去找常女士溝通了。這才導致中介的事情敗露。
作為一個多年的房產從業主,認為這個中介這個是辦得真是不地道,而且,已經不僅僅是職業道德的問題了,裡面已經有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了。
看這個中介的樣子,必然是沒有在房地產交易部門做機構備案,中介經紀人也不會有相應的執業證書!
其次,中介捏造遺產稅,藉此壓低價格,利用房主的信息缺失騙取高達十八萬五的差價,很有可能觸犯刑法詐騙相關罪名。
再次,王某芹在沒有完成與常女士正式的房產交易前,並不是房子的房主,與楊先生籤訂的合同應當是無效合同。
那麼,作為受害人,房主常女士與楊先生該怎麼做。
1、立刻報警,要求公安機立案調查中介張女士與王某芹是否涉嫌詐騙問題
2、向徐州市房管局監察科投訴舉報這個中介的所作所為。
3、想辦法找中介張女士及王某芹把訂金、房產證、交易合同要回來。
4、暫停尚未完成的房產交易,等待公安機關及房管局檢查部門的調查結果。視調查情況雙方協商交易是繼續,還是撤回,還是重新擬定價格。
關於收房掙差價的問題
正如新聞中這個中介人員說的,掙差價的問題一直存在,但是前提是要經過房主的同意,相當於房主給一個授權。不然沒有房主的授權委託,所有交易都是有問題的。
這裡也奉勸各位吃差價的中介,憑良心辦事,在法律法規範圍內辦事,不然下次出事的可能就是你!
以上就是今天和大家分享的內容
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註:本文部分內容來源網絡,如果侵犯到了您的權益,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