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制度創始於1950年,藉由民眾中獎預期,要求開立發票,達到防止商家逃稅、增加稅收的功能,名稱由來來自於上方都會有統一編號(2個英文字母+8個阿拉伯數字)
補充說明 :
1.千萬特獎 與 百萬特獎 必須 8個數字和位置全中才有獎金
2.頭獎 則是從兌中末三個數字和位置開始有獎金,依序是末三碼、末四碼、末五碼、末六碼、末七碼、八碼全中
3.增開六獎 則是 兌中 末三個數字和位置 就有獎金
因為最低中獎號碼為末三碼,所以手動兌獎技巧為先看發票的末三碼是否中獎,如中獎再對倒數第4個號碼,往上兌獎。
舉例 : 比如圖上發票的 末三碼 028 和 651 都沒有兌中 特別獎、特獎、頭獎和增開六獎的末三碼話,就表示此發票可以丟掉了。
資料來源 : http://invoice.etax.nat.gov.tw/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4%印花稅票【中五獎(含)以上者】,攜帶臺灣身分證(陸生得以護照、通行證、入臺證等文件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中特別獎、特獎、頭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中二獎、三獎、四獎、五獎、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便利超商也可兌換等值商品
持中獎之200元/1000元統一發票至服務中心可換取家樂福禮物卡乙張(內含儲值金200元/1000元),禮物卡就如同電子貨幣包,可於全臺家樂福消費使用。換取日期以開獎日隔月6號開始至三個月後的2號。
五獎及六獎的中獎人持中獎的電子發票證明聯,在背面領獎收據處填妥發票年期別、發票字軌號碼、金額新臺幣元,中獎人籤名、身分證號、戶籍地址、電話,並請攜帶身分證正本供核對,於領獎期間內皆可在全省OK超商兌換等值商品(不含代收,代售或儲值於悠遊卡內)。
1.消費者可拿六獎200元中獎發票至全家便利商店兌換等值商品(不找零)
2.消費者可持中五獎1000元電子發票之證明聯至全家便利商店兌換等值商品(需代扣4元印花稅)
3.消費者可持中六獎200元及中五獎1000元(需代扣印花稅)之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全家便利商店儲值於悠遊卡或一卡通上
本公司提供統一發票六獎200元中獎發票(傳統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皆可)及五獎1000元中獎電子發票(需代扣4元印花稅)之兌獎服務 ,可於門市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icash、悠遊卡、一卡通。
可持五獎(1000元)、六獎(200元)的中獎電子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等值商品,也可儲值於悠遊卡、一卡通
可持六獎(200元)的中獎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等值商品
可持六獎(200元)的中獎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等值商品,也可儲值於全聯福利卡
可持六獎(200元)的中獎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折價卷,在超市裡使用
可持六獎(200元)的中獎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等值商品
可持六獎(200元)的中獎發票至全臺門市兌換等值商品
注意 : 領獎須帶上證件,如證件過期則可能無法領會,到時可請臺灣朋友協助領獎。
備註 : 已經回到大陸的朋友~如果有中獎話~灣灣玩家 公眾號後臺可以給予協助,請私訊後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