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數妻,是古代的通例,掠奪婚時,已有這種現象,宗法組織又注重嗣續,所以平民可以買妾;貴族娶妻,又說有娣侄從媵。
不過,「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的話,雖然見於《曲禮》,而古時平民買妾的,究竟還少。《小星》的詩,後人已疑其不是詠妾了;即便是詠妾的,也不能是平民的妾。關於平民有妾的記載,古書中很不多見。便可斷定是平民買妾不大盛行的原三姓之公逆懷故。
這有兩個原因的:第一是禮教初形成的社會,婚姻有自由的儒家所意味,多數人不想買妾。第二是等到色衰愛弛或無子的時候,可以離婚再娶,無需乎買妾。有這兩個原因,所以古時一夫多妻的世婦,現象,並不普遍。
即在貴族階級,有一夫多妻的現象,但宗法制度是注重子嗣王。所以嫡庶的分別極嚴。媒妁婚制,就是一夫一妻制度,妾媵雲百一雲,不過是妻的「後備軍」、「補充隊」,實際上是沒有地位。古者古時妾媵盛多的說法,後人懷疑的很多。常人多根據《公羊齋、七傳》,說「諸侯一娶九女,天子一娶十二女」,論者謂其最不近情。娣侄從媵,已屬可疑,要同姓二國各以一女從嫁為正媵,復各以娣侄丈,侍二人為媵妾;同姓二國怎能欣然答應呢?豈有不願自己女兒做夫人,而願意她為媵妾的?
魏了翁《古今考》云:「苟如此,則王后一月之間,不過兩御於重子嗣王。除王后當夕獨進之外,其餘則三夫人而一夕,九嬪女御世婦一妾媵雲百一十七人當十三夕,每九人而一夕,雖金石之軀,不足支也。況古者天子祭天地,祖宗、社稷、山川,朝日月,為禮不一,動輒三日《公羊齋、七日戒,而可以無夕不御女乎?」如此說來,春秋以前,妾媵之風尚不甚盛;孟子說:「食前方以娣侄丈,侍妾數百人,我得志弗為也」,或者戰國時多妻的現象才盛的。
總而述之,古人在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前期,一多妾的顯現並不明顯,且大多局限於貴族階層,到戰國時期,多妻現象才明顯起來,但妾的地位仍比妻低的多。而現如今,多妻制度早已被廢除,我們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夫妻生活和諧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