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App能獲得用戶的位置信息、通訊錄等,極為常見。對此,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布《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明確要求。網絡經營者加強對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事實上,App不是不能收集用戶個人信息,而是不能越界收集,如位置數據、通訊行為、通訊錄信息等敏感信息。同樣的,用戶照片、財產信息、生物識別信息、上網瀏覽記錄等數據內容也不應被過度使用或收集。
越界收集信息
11月23日,廣東通信管理局發布通報稱,發現疑似存在問題App 237款,經核驗確定問題App 共88款。據了解,中郵消費金融、順豐金融、廣州銀行、廣州農商行、嘉聯支付、移卡科技、恆大財富等名列其中。
其中,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下稱中郵消費金融「)旗下「中郵錢包」App因存在「未明確告知收集使用麥克風權限的目的、方式、範圍」被通報,侵害用戶權益。事實上,這也是被點名的唯一一家持牌消費金融機構。
對於收集用戶信息,中國消費者協會(下稱「中消協」)此前發布的《100款App個人信息收集與隱私政策測評報告》顯示,多達91款App列出的權限涉嫌「越界」過度收集用戶個人信息。
其中,用戶位置信息、通訊錄信息、手機號碼等均屬於被過度收集或使用的內容。而根據《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
同樣的,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早前的發布《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對網絡運營者在數據收集、處理使用、安全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嚴管的背後,是違規收集信息情況頻發。相關統計數據顯示,相當一部分手機應用存在強制超範圍索要權限情況,平均每個應用申請收集個人信息相關權限數有10項,但實際上用戶不同意開啟則APP無法安裝或運行的權限數平均僅為3項。
以中郵消費金融為例,其在隱私協議中多次強調其或合作夥伴可向用戶收集身份信息、行為信息、交易信息等。同樣的,也包括地址信息、位置數據、通訊行為、通訊信息、網際網路使用信息、網際網路使用行為等。
中郵消費金融稱,這有利於提供更好、更個性化的產品或服務以及更好地預防網際網路欺詐。不過,中消協相關負責人指出,「通訊錄信息、手機號碼涉及用戶的個人隱私,屬於個人敏感信息,過度收集現象值得注意。」
同時,該負責人表示,在個人信息收集規則中,應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明確告知用戶收集的個人信息類型,二是收集敏感信息時明確告知用戶,並告知用戶拒絕提供將帶來的影響。
部分股權被凍結
據了解,在第三方投訴平臺中,對中郵消費金融投訴的案例不在少數。有用戶稱,中郵錢包APP(即「中郵消費金融」)超權限收集個人信息,如用戶定位信息等。但中郵消費金融則稱,這是加強風險防範的一種措施。
值得關注的是,還有用戶表示,中郵消費金融存在惡意催收行為。該用戶稱,其已與中郵消費金融協商完成合適還款,但卻遭到了接二連三的催收電話,嚴重幹擾了其正常的工作。
資料顯示,中郵消費金融成立於2015年11月,總部設在廣州,註冊資本為30億元,郵儲銀行(SH:601658、HK:01658)持有其股份70.5%,為第一大股東,也是控股股東。根據企查查,中郵消費金融的董事長林茂新為法定代表人。
據了解,中郵消費金融的股東還包括新加坡星展銀行(DBS BANK LTD.)、廣東三正集團、渤海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渤海信託」)、廣百股份(SZ:002187)、拉卡拉(SZ:300773)與海印股份(SZ:000861)等。
貝多商業評論發現,中郵消費金融的第四大股東渤海信託(持股3.6667%)問題重重。因存在債務糾紛等問題,渤海信託持有的中郵消費金融全部股權已經被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凍結,股權份額為11000萬元,佔比為3.6667%。
業績方面,郵儲銀行此前公布的2020年半年度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6月末,中郵消費金融的總資產為286.72億元,較年初下降6.47%,淨資產34.83億元;上半年實現淨利潤0.49億元,同比下降64.75%。
換句話說,中郵消費金融的經營業績出現了大幅下滑。對於利潤水平腰斬,中郵消費金融稱,「一方面主要受疫情影響,客戶逾期率也同步出現高峰。另一方面,公司優化資產結構,合理控制資產規模,故業務增速和規模上呈現下滑。」
不過,對比馬上消費金融、興業消費金融、杭銀消費金融等持牌消費金融機構來看,其淨利潤都保持增長態勢。這也意味著,中郵消費金融的說法站不住腳。或者說,中郵消費金融的風控水平存疑。
即便是刨除疫情影響的2019年,中郵消費金融的利潤增速也大幅下滑。根據郵儲銀行此前公布的財報數據,中郵消費金融2018年淨利潤2.03億元,同比增長199%;2019年淨利潤3.49億元,同比增長71.92%,增速嚴重滑坡。
利好利空消息參半
對於中郵消費金融所取得的成績,有分析認為,與中郵消費金融的罰息不無關係。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多個判決書顯示,在中郵消費金融與用戶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中,中郵消費金融稱其規定罰息為欠付款項的5%且不少於50元。
而法院則認為,利息、違約金、手續費用之和應當不超過以解除時的借款本金餘額為基數按月利率2%為標準計算的結果,否則明顯過高,應調整為月利率2%。即法院裁定為,綜合利息不得超過24%。
中郵消費金融辯稱,其貸款合同中的違約金利率不違反《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郵你貸」早期產品的滯納金收取標準為欠付款項的5%,且不少於50元。其中,「欠付款項」是指客戶當期應繳而未繳的欠款,而不是全部的欠款金額。
另據了解,中郵消費金融還曾因業務違規而遭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根據公開信息,2017年8月28日,中郵消費金融因為業務涉嫌違規,被原廣東銀監局罰款80萬元。同期,其CEO一職空缺長達半年之久。
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中郵消費金融再次面臨著高管長期缺位的情況。信息顯示,其總經理餘紅永2017年11月任職,2019年6月離職。而後,該職位一直空缺至2020年5月份,由原副總經理王曉敏接任。
貝多商業評論了解到,中郵消費金融還在近期獲得ABS發行資格。近日,廣東銀保監局下發《關於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開辦資產證券化業務資格的批覆》,正式核准中郵消費金融信貸資產證券化(即ABS)業務資格。
此前,中郵消費金融於2018年募集境內首單人民幣銀團貸款並完成全額提款,貸款總額為5.2億元。2019年,中郵消費金融獲準加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