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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7時54分,西夏區長城西路與同心南街交叉路口,馬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逆行至此,且違反信號燈通行,被一輛正常通行的小汽車撞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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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馬某某沒有佩戴安全頭盔,導致頭部受傷昏迷,加之天氣寒冷,馬某某躺在地上十分危險,幸好有路過的熱心群眾及時趕到,將馬某某頭部託起,用手套給他取暖,並及時撥打120救助。
現馬某某經過治療已經出院,但他駕駛電動自行車逆行且違反信號燈通行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之規定,需要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在此也提醒廣大市民
天氣漸冷
騎乘電動自行車出行時
不僅不能闖紅燈、逆行
還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畢竟生命只有一次
【來源:銀川廣播電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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