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營造優良的統計工作環境
回顧37年的統計法治建設歷程,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取得了顯著成效。1983年12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以下簡稱《統計法》),分別於1996年5月15日和2009年6月27日對《統計法》進行了修訂,國務院先後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等多部統計行政法規,基本形成科學、系統、完備的統計法規體系,統計法律制度逐步健全。
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017年印發了《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018年印發了《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意見》明確黨政問責,《辦法》界定問責檔次,《規定》檢驗政策執行、制度貫徹、責任追究是否到位。《意見》、《辦法》、《規定》的出臺為全面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提供了制度保障,為新時代統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二、大力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切實保障統計數據真實性
當前,一些地方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時有發生,這既違反統計法律法規,也違背黨的思想路線,觸犯黨的紀律底線。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的必然要求,有利於維護法治,有利於維護黨和政府的公信力,有利於貫徹執行黨的思想路線,有利於維護黨的紀律。
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各種統計違法違紀行為實行零容忍,讓違法者真正付出高額的成本,努力形成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不想違法的社會氛圍。積極鼓勵社會各界檢舉統計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堅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實、實案必懲,對於查實的弄虛作假等統計違法案件,不管涉及到什麼地方、什麼部門、什麼單位、什麼人,都嚴格依法予以懲處。
紮實開展「雙隨機」執法檢查,公平有效透明地進行事中事後監督。一要加強統計執法隊伍自身建設,及時配足配強統計執法力量;二要加強對基層基礎工作的督察,督促基層單位完善基礎工作;三要加強業務指導,提高統計專業水平;四要加強定期執法檢查的開展,讓統計執法成為統計工作常態。
三、加大統計普法宣傳力度,自覺抵制統計違法行為
《統計法》是指導統計工作的根本大法,一切統計活動都必須在《統計法》規定範圍內進行。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統計機構要全力做好統計普法宣傳教育。
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統計資料是每個公民、法人應盡的義務和必須履行的責任。各級統計機構要進一步加強普法宣傳,積極推動全社會了解統計法、熟悉統計法、遵守統計法、維護統計法,樹立敬法、畏法之心。一要加強對領導幹部學法守法的普法教育,增強領導幹部帶頭遵守統計法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提高領導幹部政治站位,樹立正確的發展觀政績觀。二要加強對統計人員執行統計法的普法教育,要求統計人員始終秉持立足事業謀劃統計、圍繞服務紮實統計、加快發展推進統計等原則,自覺規範統計行為,依法依規嚴格開展統計調查活動,築牢統計人員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自覺性。三要加強對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知法守法的普法宣傳,消除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疑慮,使他們主動配合調查,切實做到數據真實可信,不斷提高社會公眾對統計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近年來,江津調查隊充分利用「12.4」憲法宣傳日、「12.8」統計法頒布紀念日、大型國情國力宣傳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效果顯著的統計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學法、知法、用法、守法氛圍,全社會學習統計法、遵守統計法、執行統計法、敬畏統計法的意識普遍提高,基本形成了自覺履行統計法定職責、積極支持配合統計調查的社會氛圍。
(作者:國家統計局江津調查隊黨組書記、隊長 代盛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