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作回顧
(上接06版)
創立「案-件比」質效評價標準。當事人一案,經過辦案機關若干程序環節,就被統計為若干「案件」,而對當事人來說還是他的一個 「案子」。「案子」經歷司法程序越多、統計的「案件」越多,司法資源耗費越多,當事人訟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當事人一個「案子」,進入檢察程序後一次性優質辦結,司法資源投入最少,當事人感受最好。創立這一評價標準意在督導檢察官強化責任意識、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極致,避免不應有的程序空轉。2019年刑事檢察「案-件比」為1∶1.87,「件」同比下降0.02,減少了約3萬個不必要的辦案環節。
創新檢察業務建設。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舉辦10期研修班,法官、檢察官同堂培訓,促進形成共同司法理念;與生態環境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互派幹部掛職交流。
堅持全面從嚴治檢。過問或幹預、插手司法辦案等重大事項須記錄報告,中央和有關部門早有「三個規定」。「過問」主要是陳述情況、了解進展,多為監督公正司法;「記錄、報告」有利約束檢察官,防止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面對多數不實的「零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上率下,要求「逢問必錄」,不讓「零報告」架空好規定。四級檢察院全員覆蓋、逐月報告,共記錄報告2018年以來有關事項18751件。自覺接受各級紀委監委及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1290名檢察人員因違紀違法被立案查處,同比上升66.7%,54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堅持刀刃向內,從嚴查處為黑惡勢力站臺撐腰的檢察人員42人。堅持實事求是,對嚴抓嚴管查處更多案件的給予肯定,鼓勵抓早抓小,把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實。
四、自覺接受人民監督,讓檢察權在陽光下行使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辦理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書面建議150件,對36件有新進展的往年建議跟進反饋。邀請376名全國人大代表視察檢察工作、參與案件公開審查,獲得監督、贏得支持。
自覺接受民主監督。積極參加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報告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認真辦理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56件提案。
自覺接受履職制約。對監察機關提請複議的不起訴案件和公安機關提請複議覆核的不批捕、不起訴案件,嚴格依法重新審查,改變原決定740人,同比下降4.8%。對法院作出無罪判決的,逐案評查、落實司法責任。與司法部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共同促進刑罰執行嚴格公正。
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常態化開展檢察開放日,邀請各界人士走進檢察機關。一體建設12309中國檢察網、檢察服務熱線和檢察服務中心,四級檢察院服務群眾統一窗口、一個平臺。主動與媒體互動,接受輿論監督,倒逼檢察辦案質量更優、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真誠尊重、依法維護律師執業權利。落實全國人大代表建議,以專項監督糾正執法司法機關阻礙律師行使訴訟權利734件。邀請2.9萬餘名律師駐檢參與接訪。
一年來,我們始終高度重視特殊群體權益保障。依法維護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福建廈門等地設立涉臺檢察聯絡室,聘請臺胞擔任聯絡員。與全國婦聯建立合作機制,綜合整治家暴、性侵等違法犯罪。起訴侵害殘疾人權益犯罪5928人,同比上升9%。起訴侵害老年人權益犯罪46610人,同比上升12.4%。持續推動平安醫院建設。傷醫擾醫犯罪必須「零容忍」,北京檢察機關對民航總醫院殺醫案快捕快訴,被告人被判處死刑。堅決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起訴破壞軍事設施、破壞軍婚等涉軍犯罪510人,同比上升25.3%。對126名因遭受不法侵害陷入生活困難的軍人軍屬、退役軍人給予司法救助,同比上升38.5%。與中央軍委政法委聯合推動軍地檢察協作。著力保障對外開放發展。維護司法主權,共建共享多邊雙邊合作機制,辦理司法協助、個案協查190件,有力服務「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帶來新的挑戰,檢察機關必須擔當作為。要始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把增強 「四個意識」、堅定 「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融入各項檢察工作;要始終堅持 「守初心、擔使命」,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動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要始終堅持「穩進、落實、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和憲法法律賦予職責落實到位,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堅持「穩進」,把為大局服務作為檢察履職最重要使命。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主動服務「六穩」「六保」,促進把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降到最低。堅決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集中力量辦理進入起訴高峰的涉黑涉惡案件,助推長效常治。嚴懲貪佔扶貧款物犯罪,推動建立扶貧領域涉案財物快速返還機制;突出辦好生態環境和食品領域損害公益案件;從嚴懲治金融犯罪。著力服務民營經濟更好發展。深化監檢銜接,依法懲治職務犯罪。嚴懲危害防疫、非法捕殺和交易野生動物等犯罪。堅持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參與市域社會治理;參與涉疫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有力促進疫後社會治理。
第二,深化「落實」,更加自覺履行憲法法律賦予職責。深化實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民法典審議通過後,我們將認真學習培訓、貫徹執行,強化精準民事訴訟監督,切實維護各類民事主體合法權益。深入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維護司法公正、促進依法行政。規範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積極、穩妥辦理安全生產、公共衛生、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網絡侵害、扶貧等領域公益損害案件。辦實群眾來信件件回復,力促案結事了人和。嚴厲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導 「一號檢察建議」落實再落實。
第三,持續「提升」,對標新時代人民群眾新的更高要求加強檢察自身建設。提升司法體制改革質效。提升檢務科學管理水平,升級智慧檢務建設,全面推進新時代基層檢察工作創新發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深化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在「嚴」的主基調下抓實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檢察隊伍教育整頓,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檢察鐵軍。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