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11:3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就這麼簡單的事,很難做到嗎?不難,可就還是有喝了酒的駕駛人管不住自己的手,不但管不住,還有各種「迷之操作」……
遇到交警便開始嚼檳郎
12月5日晚,石家莊市欒城區一路口,交警在夜查時發現一輛小轎車行跡可疑,便對該車駕駛人進行檢查。這時,該男子卻往嘴裡塞了一顆檳榔嚼了起來,酒精篩查棒顯示駕駛人有酒駕嫌疑,當民警詢問是其否喝酒時,該駕駛人則稱是因為自己正在嚼檳榔。
民警讓該駕駛人吐掉口中的檳榔後再測。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數值為186mg/100ml,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面對檢測結果,該男子仍堅持稱是因為自己嚼了檳榔。
隨後,民警帶駕駛人去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結果為196.59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詢問,原來這位駕駛人工作結束後約了幾個好友一起放鬆放鬆,這一放鬆不要緊,幾人從上午一直喝到晚上,期間駕駛人一共喝了二斤半白酒,由於開車不過十五分鐘就能到家,就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了,遇到交警後「靈機一動」想出了嚼檳榔的方法。
該駕駛人被依法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後開走他人車輛,警察找上門
前幾日深夜,廊坊市一名男子準備開車回家,突然發現自己停放路邊的金杯車不見了。報警後,民警根據路面視頻找到了該車,發現這是一起同車型錯開車的「烏龍事件」。而當進一步檢查時,發現了新的問題。
11月27日23時許,廊坊市一派出所接到報警,報警人稱自己的金杯車不見了。經調查發現,當時在附近飯店就餐的張某,在酒後迷迷糊糊的誤將與自己車同款的報警人的金杯車開走了。民警找到張某後,張某承認自己酒後開錯了,並對報警人致歉。
光道歉就沒事了?交警對張某進行了血液酒精檢測,結果為17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根據相關法規,張某被處以吊銷駕駛證的處罰,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並且被刑事拘留。
酒駕被查後,交警發現他的駕駛證裡有張紙條
近日,保定交警安國大隊民警夜查時,一輛白色商務車行駛而來,在距離交警約200米時,駕駛人突然停車,下車就跑,執勤交警立即將其攔截檢查。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數值為7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據了解,駕駛人當天晚飯時喝了兩杯白酒和兩瓶啤酒,隨後僥倖開車上路,看見前方有交警查車,一時膽怯就想逃跑。
執勤交警在對其證件進行檢查時發現,在其駕駛證中塞有一張小紙條,上面寫著: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請勿酒後駕車!
駕駛人說,這張紙條是妻子塞進他駕駛證裡的,為的就是提醒他千萬不能酒駕,結果自己還是酒駕了。
根據相關規定,駕駛人被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上午剛處理違法,下午就酒駕被查
11月11日14時30分許,秦皇島交警在一路口執法檢查時,發現一名麵包車駕駛人涉嫌酒駕,民警立即對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數值為2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在核查駕駛人信息時,民警一眼認出了該名男子,就在當天上午8時30分許,這位駕駛人還找到民警處理車輛交通違法,說是今天要去檢車。經詢問,駕駛人檢車通過後,因高興中午就喝了杯啤酒,剛開車上路就被民警查獲。
這位剛檢了車的駕駛人被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半年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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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一系列的「迷之操作」,原來都是因為…… | 酒駕醉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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