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云:「當知輪迴,愛為根本。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古德云:「愛不重不生娑婆」。愛是生命的根源,佛教的「十二因緣」說明,人因為有情唉,所以輪迴生死;人因為有情感,因此稱為「有情眾生」。情愛並非專指男女之間的愛情,還包括親情、友情、以及同胞之間的袍澤之情、仁人愛國之情等,都是情愛的表現,乃至個人的興趣、喜惡,也是一種情感的表現。
佛教勸人學習放下萬緣,不要執著感情,卻不是要人無情,因為,人本來就是有情眾生,只要把愛情的聚散當成因緣變化來看,明白「緣聚則聚,緣散則散」的道理,愛、恨便能在一念之間轉變、釋懷。只要是人就不可能沒有感情,佛教稱眾生為「有情」,就是因為「有愛」的緣故。人活在世界上,除了飲食的養分,還需要精神的滋潤,而感情就是最好的精神滋潤劑,因此,感情和生命是息息相關的。
在這個情人節,我們了解一下情人是什麼?情人其實是愛人、也是仇人、也是陌生人。兩個人相愛時如膠似漆、難捨難離,一日不見如隔三秋,那是愛人;要是反目成仇,恨不得他(她)不得好報,就變成了仇人;時過境遷,視同陌路,又變成了陌生人。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情的產生是因為貪愛,有貪愛故有執著,因執著而想佔有,因擁有故,就想控制對方為己所獨有,因不能如己所願,故疑心起、妒忌心起、嗔心起、無明起,因此開始爭執,互不信任、彼此傷害、粗暴動手、甚至想摧毀對方、更可怕的是想同歸於盡。
因此說感情雖然能帶給人溫暖,卻也充滿痛苦;相愛的人,感情濃烈如膠似漆分不開,一旦愛過了頭,或者失去了愛,就變成了苦;有人認為只要不動情,就不會為愛所苦,這恐怕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既然情愛和生命息息相關,無論是否定它,或者硬生生地把它切斷,既不符合佛法的因果,也不合乎人情的道理。佛教雖然勸人學習放下萬緣,不要執著感情,卻不是讓人無情,因為,人本來就是有情眾生。
既然這樣,為什麼不好好彼此珍惜呢?若是不能在一起,也應該好說好散吧?按照正常理解確實應該如此,不過,世間人無理的人多,明理的人少。自私的人多,無私的人少。蠻橫的人多,體諒的人少。主觀的人多,客觀的人少。有幾個人能夠真正替人著想呢?除非明白事理,才能寬容於人,願意利益於人。人的一生就像是四季。當一個人被情愛所困時,開始如春天,一切儘是美好的;接著是夏天,常常脾氣暴躁,爭執不斷;秋天來了,逐漸冷淡,沒有了熱情;最後是冬天,萬物凋零,結束了這段感情。這就是眾生於愛欲之河,生死輪迴的主因。
雖然是這樣還是有一些人,他們喜歡奉獻自己的愛心,去愛社會上的大眾將愛升華為愛護一切眾生的慈悲。古語云,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其責何在,在物不格。物若肯格,則知致,意誠,而心正,身則修。這個物就是指人心中的私慾。格者就是格除屏棄,人心中無有私慾則知見自正。愛也分幾種,愛有貪愛和敬愛。貪愛是以煩惱染汙的心、以貪慾和渴望來愛一個人;敬愛是對佛菩薩、對法寶、四諦與解脫道的希求和渴望。《大般涅槃經》也說:「愛有兩種。一者餓鬼愛。二者法愛。真解脫者離餓鬼愛。憐憫眾生故有法愛。如是法愛即真解脫。」
那麼情人是什麼?是惡魔嗎?是業障所現嗎?其實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情人是你的菩薩、是諸佛。因為「不經一番寒徹骨,怎得梅花撲鼻香。」理解問題從「法」的視角來看,情人是考驗你,歷練你,成就你的。讓你從逆境中走出,順境中覺醒,面臨一切境界,皆能不取不舍,而達到自在之境。也就是說情人是照顧你的人,也是折磨你的人。感情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因此只要合乎法律、道德,都是應該認可的,佛教也不排斥感情,但是主張以慈悲來升華感情,以般若來化導感情。佛教也鼓勵夫妻之間相親相愛,朋友之間互相惜緣,進而做到「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亦將一己之私愛,升華為一切眾生的慈悲。佛說:「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換今生一次擦肩。」祝福天下有情人,天長地久,愛溢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