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澳門賭王何鴻燊去世,享年98歲。
中國人信仰多子多福,擁有如此多的子女,何鴻燊可謂福澤綿長,然而我們作為外人,又不免疑惑,為何賭王能娶這麼多太太呢?
澳門以前是葡萄牙的殖民地,稍微懂點西方文明史的都知道,由於宗教原因,西方極度排斥一夫多妻制,即使國王也必須一夫一妻,非婚生的子女往往沒有繼承權。
然而葡萄牙統治者在管治華人的時候,往往不適用葡萄牙的法律,尤其是婚姻這種與風俗習慣關係極大的法律。那適用哪國的法律呢?滿清的《大清律例》。
《大清律例》是明文規定允許一夫多妻的,或者嚴格點說,允許一夫一妻多妾制。雖然《大清律例》早在1910年就被廢止,但是在處理華人間的法律關係上,澳門當局還是參照適用《大清律例》。
1942年,何鴻燊娶了當時號稱澳門街第一美人的黎婉華,兩人生育了一子三女,婚後生活一度相當美滿。後來黎婉華患上結腸炎,胃部被切除,身體日漸虛弱,正當壯年的賭王便取了第二位太太——藍瓊纓。
何鴻燊娶藍瓊纓是在1957年,當年內地和世界絕大部分國家都已適用嚴格一夫一妻的婚姻法,但由於澳門仍然參考適用《大清律例》,所以,從法理上來說,何鴻燊的「重婚」行為完全合法。
到了1971年,情況發生了變化。或許是實在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澳門當局頒布法令,正式明確在澳門地區實施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也徹底成為了歷史。
然而,賭王娶妻的腳步並未停下。
1985年,賭王娶了三太太陳婉珍。
1986年,65歲的賭王在一次舞會上認識了26歲的廣州女孩梁安琪,陷入熱戀,三年後成功抱得美人歸。
這兩次婚姻是在澳門取消一夫多妻制之後,因此都是只辦婚宴,沒有辦理登記,換言之,並沒有法律上的名分。如果依內地法律,事實婚和法律婚都可構成重婚,所以賭王如果生活在內地,就是妥妥的重婚,屬於刑事犯罪,要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在傳統觀念深厚的澳門,似乎重婚罪的認定只限定在法律婚,就這點,還請了解情況的讀者老爺科普下。
有人或許要問了,那財產怎麼分,沒有登記結婚的兩位太太會不會喪失繼承權呢?這點大家就不用擔心了,即使兩位太太沒有繼承權,他們子女的繼承權也不受影響,另外,相信何鴻燊先生早已作出妥善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