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華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公布

2020-12-18 新華教育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3902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廣州校區:廣州市天河區華美路19號;

  郵政編碼:510520

  東莞校區:東莞市麻湧鎮沿江西路248號;

  郵政編碼:523133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在廣東省,學校錄取批次為本科批次,其他省(市、區)的錄取批次以生源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報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校普通本科層次體育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報考本校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專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考,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條 在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市),本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願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一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本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願,以及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後,實行「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願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

  第二十三條 體育類及藝術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後,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專業志願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願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後,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術科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分(文化課成績佔40%、術科統考成績佔60%),學校根據分數優先原則,按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如綜合分相同,按照普通高考語文、英語、文科數學/理科數學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專業學習。

  第二十四條 本校工商管理(國際班)專業接受無專業志願考生調劑錄取。

  第二十五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七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於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校在江蘇省的錄取原則按先分數後等級、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等級順序為A+A+、A+A、AA、A+B+、A+B、AB+、AB、B+B+、B+B、BB、B+C、BC、CC,同分同等級考生按語文、數學科目的總分(含附加分)從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九條 學校在山東省、海南省的選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相應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三十條 本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本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複查,對經複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註冊和複查

  第三十二條 經本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註冊手續,逾期未註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複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四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以及住宿費核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行。具體學費、住宿費參見各省(市、區)專業目錄或學校網站相關通知。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五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1. 國家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 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 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人 年)。

  2. 學校獎助學金:特等獎學金(5000元/人 年);一等獎學金(3000元/人 年);二等獎學金(2000元/人 年);三等獎學金(1000元/人 年)。此外,學校和各院(系)還設各種單項獎勵。

  3. 社會獎助學金:江西廣東商會獎學金(3000元/人 年);華坤助學金(3000元/人 年);東莞玖龍紙業助學金(3000元/人 年)等。

  4. 學校設有多種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各種勤工助學活動改善自己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十章 附則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於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授權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

相關焦點

  • 中山大學新華學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 華南農業大學珠江學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 權威發布 | 廣州康大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規、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面落實
  • 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4.高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製訂本校的招生章程。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範,經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核定後方能向社會公布。
  • 權威發布|寶雞三和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近日寶雞三和職業學院發布了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吧第一章 總則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並報考寶雞三和職業學院的考生。第三條 寶雞三和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 福州黎明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福州黎明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了確保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 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 中國科大公布2020年招生章程 招生計劃為1921人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中國科大本科招生網公布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章程(2020年),據章程,2020年度招生計劃為1921人,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招生章程(2020年)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 廣西科技師範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培養普通本科、專科(高職)等各類高級人才。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廣西科技師範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第三章 招生計劃第七條 2020年學校面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天津市、遼寧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陝西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等2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所有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以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為準。
  • 南京藝術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3)如與江蘇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規則不同,按《關於印發江蘇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文件執行。第十六條 南京藝術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對口單招江蘇省錄取辦法:1、學校對口單招各專業均使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能考試成績。
  • 曲阜遠東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曲阜遠東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曲阜遠東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曲阜遠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
  • 溫州肯恩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溫州肯恩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天津師範大學2020年普通本科、高職招生章程
    第十七條 藝術類本科、高水平運動隊、高職升本、春季高考學前教育專業、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專業錄取規則分別詳見《天津師範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天津師範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2020年天津市大學軟體學院與天津工業大學、天津師範大學、天津理工大學、天津職業技術師範大學、天津城建大學高職升本科聯合招生章程》《天津師範大學2020年春季招生簡章
  • 四川大學2020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大學招生工作實際情況,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 漳州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漳州科技職業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 學校概要:  1、學院全稱:漳州科技職業學院  2、學校代碼:14113(國標代碼)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4、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 山東: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願填報70問
    二、志願填報  21.2020年夏季高考招生科類及錄取批次有什麼變化?  22.2020年夏季高考志願填報及投檔錄取有哪些重大變化?  23.如何公布高校專業(專業類)招生計劃?  24.考生在查閱招生計劃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25.高考志願填報前,考生需要做哪些準備?
  • 2020年西北師範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證西北師範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甘肅省教育廳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西北師範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 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類型及計劃公布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報考要求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錄取辦法
  • 我省8所「雙一流」高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來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公布之日起執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四川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 2020年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教學函〔2013〕9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類型及計劃公布  第十四條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招生錄取」(下稱「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錄取及高職自主招生錄取等形式。學校春季高考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專業目錄或本校招生網站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