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廊坊市商務局獲悉,廊坊市支付寶平臺惠民樂享電子消費券發放活動將於16日啟動。
據介紹,此次活動是通過政府發放惠民電子消費券、商家讓利促銷、市民廣泛參與,搶抓夏、秋消費旺季,拓展核銷渠道,激發消費者購物熱情,促進消費回補,推動全市消費品市場全面復甦。
電子消費券的發放主體為市政府,消費者通過支付寶平臺領取電子消費券,採取「線上領取,線下使用」的方式,在廊坊市線下餐飲、購物等企業按比例進行核銷。通過「支付寶」手機APP進行發放,所有在廊坊人員(包括域外來廊坊人員)均可領取。市主城區支持支付寶收付款的餐飲、購物(包括但不限於超市賣場、百貨商場、商圈等)企業。
此次計劃發放消費券15萬張(消費券卡包3萬份),採取先到先得的方式,在7月16日10:00 統一投放,領完即止,活動期間同一用戶只可領取一次。消費券卡包面值總額100元,內含5張通用消費券,包括單筆消費滿200元減40元消費券1張、單筆消費滿100元減20元消費券2張、單筆消費滿50元減10元消費券2張。卡包內消費券有效期均為10天;每個卡包的5張消費券不能疊加使用,即支付寶每支付一次,對應核銷一張;消費者的卡包可在商家所有優惠讓利的基礎上使用。
具體使用方法為每單消費限使用一張政府消費券,消費券不設找零,不可提現。消費者使用政府電子消費券消費時,可以與商家和相關金融機構促銷活動疊加使用。消費券使用門檻以支付寶訂單金額為準,不能拆分、不能轉贈使用。訂單發生全額退款時,尚在有效期內的消費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後的消費券有效期不變。如退款時消費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內訂單部分退款,消費券無法再次使用。參與活動的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均由企業獨立負責,在交易過程中遇有質量和服務問題,可按照正常的消費流程進行維權,活動主辦方不對企業提供的商品和服務承擔任何責任。本次消費券採用電子券形式,通過網絡發放,因網絡及信息系統原因影響電子消費券正常使用時,活動主辦方可協調商家保障領取者相應消費權益,不承擔其他責任。(記者劉豔芳 通訊員姚遠)
來源:廊坊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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