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17:1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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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一位被執行人帶著10萬元現金
來到龍南法院執行局
「
我湊到了10萬塊錢,總想著這回事心裡也不好受,還是儘快解決問題吧!
」
隨後
申請執行人也來到我院執行局
兩人當面點清現金並結案
案情經過
廖某因其兒子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需向受害者賠償損失,於2017年4月13日向曾某借款,當天曾某通過銀行轉帳128000元到廖某指定的第三人張某帳號上,廖某向曾某出具的借條,同時借條中約定歸還時間為2020年4月13日,但未約定借款利息。借款到期後,廖某未歸還借款,故曾某訴至本院。
我院於2020年6月1日立案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依法判決被告廖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日償還原告曾某借款本金128000元及其利息,駁回原告曾某的其餘訴訟請求。
判決生效後,廖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曾某便向我院執行局申請執行。在執行立案後,我院執行幹警於2020年12月2日執行攻堅清晨執行時找到被執行人廖某。迫於法院可能會採取的拘傳、拘留、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帶來的壓力,廖某主動要求我院執行幹警與申請執行人聯繫,並組織調解。在我院執行幹警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一次性支付10萬結案的協議。廖某在朋友處籌借到10萬元後,就發生了開頭那一幕。
(2020年12月2日集中大執行)
法院可能會採取哪些強制措施呢?
清晨執行提供「叫醒服務」
在上面的視頻中可以看到,天不亮,執行幹警就開始前往被執行人家中,為被執行人提供「叫醒服務」。
查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資產
執行法院可直接通過網絡方式對被執行人在全國任何一家銀行的帳戶、銀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資產採取查詢、凍結、扣劃等執行措施。微信、支付寶裡的財產可以查封、劃轉。讓被執行人無法亂花錢,輕鬆解決買買買的「剁手」風險。
扣押被執行人名下車輛
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車輛進行查找並實施強制扣押措施。讓被執行人擁有更多低碳出行的機會。
拘傳、拘留和判刑
有些人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只有到拘留所或者看守所走一遭,失去了人身自由才會忌憚。
當然,對於被執行人的執行措施還有很多,我們往期的文章也有一一介紹過,這裡就不全部列舉啦。
法 官 提 醒
執行局依法依規執行被執行人,申請執行人可配合執行局,動用身邊力量查找被執行人人身、財產線索,並向執行局反饋,以便更快實現自己的權益,執行專線:0797-3599991。
END
投稿:賴贇
圖片:網絡
編輯:林琦涵
原標題:《清晨執行顯成效,一男子迫於壓力提著十萬現金來到龍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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