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制室人員的配備
在工作人員的數量上,由於各單位消防控制室規模不一,系統功能差異較大,因此在設備操作人數方面,沒有統一的規定。但根據消防控制室的性質,應按下列原則配備:
1、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2、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3、每班人數不應少於兩人;
4、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同時,出於對單位消防設施的熟悉掌握的需要,都要求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如頻繁更換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不僅難以滿足法規的要求,也不能使消防系統充分發揮作用。由於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的不固定性,消防控制室設備必須有專人24小時監控,處理各種報警信號,操作消防設備,以便早期發現火災,早期撲救,使人機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出現報警信號後,要有人負責到現場確認報警情況,同時仍要有人在消防控制室執機,嚴密監視,處理各種報警信號及在需要時啟動有關消防設備。另外,即便是出現報警信號後另派其他人去現場確認,設一人值班也有不妥之處,如吃飯、上廁所時,就難免出現無人執機或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執機,這時一旦出現報警信號,由於職責任務、操作程序不清除,勢必貽誤戰機,甚至釀成大禍。因此,至少要保證兩人以上值班。受生理因素的影響,如果工作時間過長,人就會出現疲勞,精力受損,因而難以保證正常的執機需要。所以要避免一班連續長時間執機,造成操作控制上的疏漏。在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的基本素質要求上,要求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45周歲之間。能夠熱愛本職工作,做到忠於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的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並經公安消防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消防控制室人員職責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生火災要儘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並應直播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後,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三、日常管理制度及處置程序
日常管理制度1、 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2、 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指示,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3、 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與人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4、 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5、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四、消防聯動設備的定期檢查
每日檢查值班人員每日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功能是否正常,如果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並及時處理。
月(季)試驗和檢查1、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煙感、溫感探測器和聲、光顯示是否正常。
2、試驗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器件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試驗方法:打開末端試驗閥,有壓力水流出,片刻後,此層水流指示器和報警閥壓力開關動作並將信號反饋控制室。
3、有聯動控制功能的下列消防控制設備,應採用自動或手動檢查其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1)防排煙設備、電動防火閥(門)、防火捲簾等控制設備;
(2)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控制設備;
(3)滷代烷、CO2、乾粉、泡沫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4)火災事故廣播、火災事故照明。以上試驗均應有信號反饋至消防控制室,且信號清晰。
4、電梯停於首層試驗,歸底信號反饋到控制室。
5、消防通訊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插孔電話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
6、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捲簾等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7、進行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對1~7各項所列的檢查和試驗項目可進行實際動作試驗。對滷代烷、CO2、乾粉、泡沫等滅火系統可進行模擬試驗。
五、事故處置程序
1、 接到報警信號後,應立即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迅速到達報警點確認。
2、 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採取相應措施,並認真做好記錄。
3、 如確有火災發生,應立即用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饋信息,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4、 消防控制室值機人員根據火災情況啟動有關消防設備,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滅火,報告單位值班領導,並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5、 情況處理完畢後,恢復各種消防設備正常運行狀態。
六、中控室報警處理程序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正常工作狀態主要有兩種:火災報警狀態和正常監視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又可分為:誤報和火災報警。誤報是指火災探測器保護範圍內煤油發生火災而火災報警系統報火警的情況。影響火災探測器報警的環境狀態較為複雜,如大量灰塵、水霧滯留、氣流速度過大、正常情況下有煙滯留及高頻電磁幹擾等都可以造成系統誤報。誤報的處理方法是觀察現場是否有大量的粉塵、水霧滯留;氣流速度是否過大;是否有高頻電磁幹擾等環境幹擾。如果環境幹擾因素正常存在,應記錄在案,並考慮更換探測器類型。如有大量粉塵存在應考慮將感煙火災探測器更換為感溫火災探測器。若環境幹擾因素為偶然性的,則應將環境幹擾因素排除,並對火災報警控制器復位、消音即可。火災報警是指火災探測器在保護範圍內檢測到火災發生時的煙霧、高溫等參數,將接受到的火災信號轉變為電信號,輸入至火災報警控制器以聲、光報警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同時指示火災發生的部位和火災發生的時間。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報火警的特徵現象有:探測器火警確認燈亮;控制器發出火警聲響;控制器面板上火警總指示燈亮,且「部位」顯示窗口顯示探測器的部位號或編號,印表機記錄報警時間、部位和火警類型。發生火災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頭腦冷靜,保持鎮定,同時要保持警惕。
二、因為實際情況下,火災報警的概率比較小,大部分火警都屬於誤報,但也不能排除火災真正發生的可能性。
三、通過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部位指示,查明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的探測器的部位號或編號以及分布地址。
四、儘快查明報警現場的情況,判斷火災探測器報警原因,判斷時火災還是誤報,可以使用消防電話或派人現場察看。
如果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員確認火災發生,應根據不同情況立即採取以下兩種方式:一是如果火情較小,可以及時採用滅火器具將火撲滅;
二是火情較大,在及時組織本單位人員利用現有消防設施、設備撲救火災同時,迅速撥打119電話,通知消防隊並全力配合消防隊施救。
火災報警後,消防聯動設備的操作程序火災報警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對以下聯動設備進行控制操作:停止有關部位的風機,關閉防火閥,注意接收反饋信號;啟動有關部位的防煙、排煙風機(包括正壓送風機)和排煙閥,注意接收反饋信號;
火災確認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對於下列聯動對象實施控制操作:
1、關閉有關部位的防火門、防火捲簾,注意接收反饋信號;
2、發出控制信號,強制電梯停於首層,注意接收反饋信號;
3、接通火災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
4、切斷有關部位的非消防電源;
5、按疏散順序接通火災報警裝置和火災事故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