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廣東正式立法禁食野味!中華鱉、烏龜、牛蛙等不受影響!

2020-12-10 澎湃新聞

3月31日,最新修訂的《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表決通過,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這也是廣東「史上最嚴」的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制度。

很多廣東人可能會疑惑,《條例》發布後,吃哪些動物可能違法?哪些動物能夠養殖食用?3月31日,在省人大常委會《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馮彤回答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提問時透露,農業農村部已起草制定了《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爭取儘快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

根據2月24日全國人大表決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廣東省「野保條例」,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以外的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均全面禁止食用。

在水生野生動物方面,可以繼續養殖、食用的水生動物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依據《漁業法》管理的其他水生動物。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且核准為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禁止食用。

在兩棲爬行動物方面,目前已明確中華鱉、烏龜、牛蛙、美國青蛙等按照水生動物管理,可以養殖、食用。僅野外種群列入《公約》核准名錄的人工繁育種群,如黃喉擬水龜(人工種群),嚴格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依法養殖利用(包括食用)。

發布會現場

野生動物保護規定及相關條例下發後,省內不少野生動物養殖農戶受到一定影響。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馮彤介紹,目前全省有脫貧任務的10個地市共有231個人工養殖野生動物扶貧產業項目受到影響,涉及貧困戶約1105戶4000餘人,估算將給從事參與該產業發展的貧困戶造成約3600萬元的經濟損失。影響較大的產業主要是竹鼠、豪豬等養殖項目。

受影響的養殖戶尤其是貧困戶有無相應補償措施?如何轉型發展?馮彤表示,對已經獲得扶貧貸款的項目(貧困戶),因受禁食野生動物影響造成還款困難的,可申請延長還款期限;符合申貸、續貸、追加貸款等條件的,及時予以支持。

對選擇轉型的企業或貧困戶,降低貸款門檻和簡化貸款審批手續,由縣(市、區)在產業扶貧資金中給予貸款財政貼息,支持發展新的扶貧產業項目。

「對於合法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的補償問題,地方政府要負起主體責任,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農戶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

省自然資源廳黨組副書記、林業局局長陳俊光告訴記者,目前省裡已要求各地政府切實做好養殖戶人工繁育野生動物存欄數量的摸底排查和核實工作,肇慶、河源等地已組織開展補償試點和退出處置相關工作。近期,省裡將研究出臺人工繁育野生動物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

快速修法背後,廣東如何訣別野味?

趕在一季度的尾巴,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一部重磅法規——《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簡稱「野保條例」)。這次修法從起草到出臺僅用時50天,創下了這些年來廣東最快的立法速度。

一次通過、一個月後施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2月24日就全面禁食野生動物作出決定後,廣東率先把「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明確寫入省級地方性法規。

那麼,被外界號稱是「野味大省」的廣東,是如何以快速決斷的姿態,將野味產業拋諸腦後的?

「逢會必提」的特事快辦

制定於2001年的野保條例早在2004、2012年先後經過三次修正。從去年起,省林業局已經著手第四次修訂工作,但因不甚緊迫,並未納入本屆人大的立法規劃。

但突然襲來的新冠疫情,特別是有關研究將病毒來源指向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動物後,立馬讓這項修法變得十萬火急。2月6日,省新冠肺炎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會議提出,全面評估和健全完善野保條例等法規,迅速將修訂工作提上議事日程。

在此後省人大常委會一個多月裡召開的歷次會議裡,野保條例的修訂是「逢會必提」,這其中到底有多急迫,大家可以從會議透露出的消息來品咂一番。

2月7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黨組會議,要求「特別要將野保條例的修改完善納入我省立法規劃、優先安排。」

2月11日,省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提出「要抓緊推進野保條例修改工作。」

2月12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黨組會議,要求「加緊修訂野保條例,按照防控時期『特事特辦、特事快辦、特事辦好』原則,迅速開展起草工作,儘快推動完成條例修訂工作。」

2月17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黨組會議,研究野保條例修訂工作,再次提出「特事特辦、特事快辦、特事辦好」,加快推進修訂工作。

2月24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黨組會議,又一次提出「加快推進野保條例的修改工作」。

2月26日,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提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相關決定,加快推進野保條例修訂工作,力爭儘快提交審議。」

就這樣,在不斷提速中,修訂工作被「插隊」排進今年立法計劃中。2月10日,省人大常委會成立修訂專班,為了在最短時間內拿出修訂稿,專班時常討論到凌晨兩三點。3月9日,不到一個月,修訂草案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31日,常委會通過,一氣呵成。

迅猛出手釋放的「強信號」

縱覽條例的修訂時間表,可以發現,早在全國人大常委會2月24日決定出臺前,廣東就已經在快速推進修法工作。

迅猛出手的廣東,正在向外界釋放訣別野味的強烈信號。

一段時間以來,吃野味似乎成為了廣東人身上抹不去的「標籤」,民間總結很邪乎,說廣東人只有三不吃:天上飛的飛機、地上跑的汽車、水裡遊的潛艇,被調侃為「站在食物鏈頂端」。

不得不承認,正是還存有愛吃野味的風俗習慣,在一定程度上使廣東形成了較大的野生動物消費市場,僅以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進出口貿易額來計算,廣東就佔到了全國的1/3。

雖然SARS以後,廣東的野味產業大幅縮減,食野味的風氣大為改觀,但仍然屢禁不止,尤其是現行野保法和野保條例主要禁食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並未對「三有」(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研價值)野生動物和其他非保護類陸生野生動物禁食作出明確規定,這一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帶為助長滋生吃野味的社會風氣開了一個口子。

這些年來,廣東野生動物保護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食用的灰色產業鏈斬不斷,導致違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情況突出,棲息地因得不到應有保護而日益萎縮。

正在全球肆虐的新冠疫情再次敲響了警鐘。病毒的來源已經指向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動物。科學研究表明,新出現的人類傳染病中,有60%以上源自動物,這些人畜共患病的動物源性疾病中又有70%以上來自野生動物。

其實,斬斷野生動物交易的利益鏈條很清晰;沒有食用就沒有交易,沒有交易就沒有傷害,欲要實現對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交易、運輸等行為加以全面管控,就必須要從源頭入手。

全面禁食野味入法,正是基於這個淺顯易懂的道理,補上法律漏洞、打上制度補丁。

17年前的大論辯

道理都懂,但積習難改。17年前,廣東也曾無限接近將禁食野味入法。

2003年,在「抗非」取得階段性勝利後,一場關於是否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在廣東引起一場大論辯。

當年,為了吸取「非典」防控經驗教訓,省人大常委會在制定《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時,曾專門增加「不食野生動物」條款。

但消息一出,圍繞禁食野味該不該入法,坊間爭論不休。為此,省人大舉行了歷史上第三次立法聽證會。

這場後來被載入廣東法治史的標誌性事件,盛況空前,除了200多名普通市民旁聽,還吸引了一批駐穗總領館的領事,國內外媒體記者蜂擁而至,央視首次對省級聽證會進行全程直播,華南師大乾脆派了一輛大客車,把政法系師生拉到會場,把聽證會當成了法制課。

在這場聽證會上,雖然大多數聽證參加者對「為了切斷傳染源禁食野味」的立法意圖高度認同,但反對意見仍成了主流,甚至連當時的廣州市愛衛辦主任也明確反對。

反對的主要理由有:牽涉範圍過廣、對野生動物養殖戶影響太大、不符合人類飲食發展規律、可操作性不強。

當時一項針對全省居民的抽樣調查顯示,雖然高達88.8%的受訪者不同程度支持立法禁食野生動物,但對于禁食範圍,過半居民主張有選擇地禁食。在他們看來,那些對人健康沒害的野生動物不應該禁,「全部禁吃,禁不住」甚至「禁了可惜」。

鑑於社會爭議較大,條例最終停留在:「公民應當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摒棄吃野生動物的習俗,不吃法律法規保護、容易傳播疾病或者未經檢疫的野生動物。」變成了一個倡議性條款。

在2004年初,當研究表明「非典」病源明顯指向果子狸等野生動物時,有學者和媒體再次提出「禁食野味入法」的呼聲。考慮到飼養野生動物仍是不少廣東農民的生路,為了兼顧他們的利益,有關方面並未啟動修改。

在當時的法律界人士看來,「一些廣東人愛吃野味由來已久,已成為一種習俗,如果立法規定了禁吃野味但是實際做不到,法規也就成了一紙空文。」

這樣的立法效果可想而知。在一年後匯報愛衛條例實施情況時,時任省衛生廳廳長便坦言,由於條例一些條款缺乏罰則,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不吃野味寫入了法律,但有些不文明者硬吃了也真拿他沒辦法。」

時過境遷,新冠疫情再一次血淋淋的教訓讓「禁食野味」迅速成為社會共識,在這次修法過程中,廣東各方意見高度統一,各界都希望儘快審議通過。

禁食黑白名單怎麼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外界高度關注的禁食範圍劃定上,通過後的野保條例與全國人大的有關決定嚴格一致,並未作任何擴大和限縮。即在禁食國家重點保護和法律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上,全面禁食「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還有人工繁育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這對我省各地在開展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立法上有著重要的指向意義。

在這之前,廣州、深圳、珠海已經在推進禁食野生動物的相關立法,在禁食範圍界定上,各地並不一致。特別是深圳,在全國人大決定基礎上,其徵求意見稿將禁食範圍擴大到龜鱉等兩棲動物及貓狗等寵物動物,並限定了可食的「白名單」,引來不小社會爭議。在許多資深法律人士看來,這屬於特區立法權對上位法一次變通突破,此次省條例通過後,各地在禁食範圍上也與省保持一致。

禁食範圍也牽動著我省特種養殖業者的心。在廣東,一些野生動物比如鵪鶉、龜鱉、梅花鹿的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群眾已廣泛接受,所形成的產值、從業人員具有一定規模,有些還在脫貧攻堅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他們將何去何從?這取決於國家正在抓緊出臺的一系列「可食」目錄,這其中包括《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第一批)》和《水產新品種名錄》。

這份白名單將囊括哪些「命運待定」的野生動物,我們不妨做個預估。早前,農業農村部已經明確將中華鱉、烏龜,蛙類中的牛蛙、美國青蛙納入水生動物,可以養殖食用。

國家上一次修訂《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是在2014年,名錄涵蓋159個畜禽品種,除兔、鴿等家常畜禽外,還包括吉林梅花鹿、中蜂、東北黑蜂、新疆黑蜂等。據此,梅花鹿和蜂類應該大概率可以保留。

至於鵪鶉、鱷魚,雖然此前曾被納入商業性經營利用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名單,但是否此次會調整進畜禽目錄和水產名錄,從而解套,還有待觀察。

而許多人關心的蛇、竹鼠將基本確定被排除在外。目前許多專家認為,蛇類馴養繁殖技術並不成熟,此前也從未被納入國家公布的商業性經營馴養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名單中。

對於這些未納入目錄的繁育飼養野生動物,根據目前信息披露,我省也在抓緊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和補償方案,有關部門已經開展了補償安置的調研摸底工作,預計將於近期下發通知落實補償安置工作。

當然,就算進了白名單的繁育飼養野生動物,距離可食用仍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按照畜牧法,銷售畜禽需要有檢疫合格證明,而目前農業農村部只頒布了生豬、家禽、反芻動物、馬屬動物、犬、貓、兔、蜜蜂等10種動物的產地檢疫規程。

來源:羊城晚報、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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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注】廣東正式立法禁食野味!中華鱉、烏龜、牛蛙等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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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鱉、烏龜等不入禁食名錄,野生動物養殖產業何去何從?
    3月4日,農業農村部緊急印發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等不入禁食名錄。這也正符合業界呼籲的:儘快明確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名目,儘快拿出禁止上市交易的野生動物處置辦法和對養殖戶的補償辦法。不過,據媒體報導,2016年,全國野生動物養殖產業的專兼職從業者就有1409多萬人。有業內人士表示,受影響大的主要是一些野豬、虎蛙、蛇、野鴨、鱷魚、林蛙的養殖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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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3月4日,農業農村部緊急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的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 這兩個名錄裡都有哪些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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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記者了解到,農業農村部緊急印發通知,中華鱉、烏龜、牛蛙等列入兩個相關名錄的兩棲爬行類按水生物種管理,這也意味著,它們不列入禁食野生動物名錄。中華鱉、烏龜等列入上述水生動物相關名錄的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動物管理。
  • 禁食野生動物如何界定?牛蛙可以吃,蛇懸了
    近日,廣州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其中提出,違法食用禁食野生動物的,最高罰款二十倍。 根據立法程序,該《條例》在市人大常委會議表決通過後,還將提交省人大常委會議進行審查,通過後擇日實施。
  • 中華鱉、烏龜不列入禁食名錄
    中華鱉、烏龜等列入上述水生動物相關名錄的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動物管理。這也意味著,中華鱉、烏龜等不列入禁食名錄。通知還要求,要強化源頭管理,嚴格水生野生動物審批。重點對水生野生動物來源合法性、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與審批條件的相符性嚴格把關,從嚴控制準入門檻。對於不符合審批條件和要求的,堅決不予批准。
  • 官方明確:牛蛙、中華鱉、烏龜可以吃!(附水產新品種名單)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導讀:3月4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通知,中華鱉、烏龜、牛蛙等列入兩個相關名錄的兩棲爬行類按水生物種管理,這也意味著,它們不列入禁食野生動物名錄。來 源丨21世紀經濟報導(ID:jjbd21)記 者丨陳潔編 輯丨林虹農業農村部主管的中國水產雜誌官方微信號,在3月4日發布了一份農業農村部的官方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以下簡稱《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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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農業農村部發布緊急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意味著,中華鱉和烏龜不列入野生動物禁食名錄。這也正符合業界呼籲的:儘快明確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名目,儘快拿出禁止上市交易的野生動物處置辦法和對養殖戶的補償辦法。
  • 農業農村部:中華鱉、牛蛙等可以養殖食用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張顯良在發布會上介紹,昨天農業農村部正式印發文件,重要目的就是加強對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貫徹落實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指導,根據水生野生動物不同類型以及《野生動物保護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明確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對象、管理範圍以及不同類型水生野生動物的管理要求。
  • 中華鱉、烏龜等能不能吃?農業農村部發出最新通知
    日前,農業農村部印發通知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特別指出中華鱉、烏龜等列入水生動物相關名錄的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動物管理。通知根據水生野生動物的不同類型以及野生動物保護法、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各地農業農村(漁業)部門貫徹落實《決定》的指導,明確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對象、管理範圍和管理要求。
  • 最嚴「禁野令」頒布後,牛蛙、中華鱉等到底還能不能吃?權威解答來了
    3月4日,農業農村部緊急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的通知》,明確中華鱉、烏龜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這也意味著,它們不列入禁食野生動物名錄。
  • 專家:需經檢疫且不影響野外種群
    牛蛙、中華鱉(甲魚)等動物日前獲得了農業農村部的「免禁金牌」後,一時讓許多「吃貨」和養殖戶鬆了口氣。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決定只是正式修法前的臨時決定,業界有不少聲音呼籲,修訂後的相關法律文件可增設「白名單」,列入可供食用的動物。那麼,哪些動物可以被列入白名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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