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汕頭市東裡鎮河美村美麗鄉村建設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東裡鎮河美村美麗鄉村建設項目採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萬商大廈1座1201號獲取採購文件,並於2020年10月13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TSDY-ZZCG-2020091601
項目名稱:東裡鎮河美村美麗鄉村建設項目
採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665205.30元
最高限價:3321761.23元(含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109000.11元)
採購需求:本工程為東裡鎮河美村美麗鄉村建設項目,項目位於廣東省汕頭市東裡鎮河美村,項目包括(1)村莊標識系統建設項目,項目預算金額102482.26元,其中建設工程費用為88678.55元,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2320.96元;(2)乾渠北路建設項目,項目預算金額603904.43元,其中建設工程費用為548071.88元,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25794.93元;(3)乾渠南路西段路基礎建設項目,項目預算金額2045069.03元,其中建設工程費用為1854573.86元,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46051.13元;(4)乾渠南路整治項目,項目預算金額913749.58元,其中建設工程費用為830436.94元,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34833.09元。(內容詳見涇清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審核編制的《工程項目報告書》以及中凡國際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施工圖設計》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90日曆天,具體開工時間以採購人通知為準。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採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關於政府採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採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於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節能產品政府採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響應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第二十二條規定;
3.1.1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並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
3.1.2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9年度財務狀況報告複印件(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及利潤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財務報表複印件),或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若提供資信證明的,須同時提供基本開戶銀行開戶許可證;
3.1.3須提供繳納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內任一月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
3.1.4須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3.1.5須在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並提供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
3.1.6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記錄名單之一:①失信被執行人名單;②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③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同時,不處於中國政府採購網(www.ccgp.gov.cn)「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期間。(說明:由負責資格性審查人員於投標截止日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採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該查詢結果列印頁面與項目檔案一起存檔。)
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響應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若響應供應商屬於「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蓋的行業或單位,響應供應商須提供書面承諾對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為所導致的後果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3.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採購活動。
除單一來源採購項目外,為採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範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採購項目的其他採購活動。
3.3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擬派擔任本項目的負責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二級以上(含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省外企業為一級),註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且註冊單位為投標單位,並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書;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取消省外建築企業和人員進粵信息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建市〔2015〕52號文)的規定,廣東省外企業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的相關信息須錄入「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並通過數據規範檢查(已審核掛網的進粵備案信息自動轉入該登記平臺)。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3.6需落實的政府採購政策:《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關於政府採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採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於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節能產品政府採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三、獲取採購文件
時間: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萬商大廈1座1201號
方式:現場獲取
售價:500元/套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0年10月13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萬商大廈1座1201號
五、開啟
時間:2020年10月13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萬商大廈1座1201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磋商文件公示:如有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汕頭市東粵工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時,請將反映的內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等)以書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籤名、加蓋單位公章)送達至汕頭市東粵工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萬商大廈1座1201號)。
獲取磋商文件時請帶齊以下資料(全部須加蓋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若委託代理人領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提供人應保證文件真實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實導致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提供人承擔。
八、凡對本次採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繫。
1.採購人信息
名稱:汕頭市澄海區東裡鎮河美經濟聯合社
地址:汕頭市澄海區東裡鎮河美村
聯繫方式:0754-85751647
2.採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汕頭市東粵工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萬商大廈1座1201號
聯繫方式:0754-87296683
3.項目聯繫方式
項目聯繫人:餘工
電話:0754-87296683
發布人:汕頭市澄海區東裡鎮河美經濟聯合社
汕頭市東粵工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