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報稅季又來囉~
今年民眾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有三大利多:「調高四大扣除額」、「取消最高稅率45%」和「股利所得課稅採二擇一」。
另外海外打拼臺客常詢問的「海外所得納稅」問題,也有清楚的重點提示哦~
報稅三大利多
一、調高四大扣除額,預估受益戶達542萬戶!
標準扣除額:從9萬調升到12萬元,有配偶則為24萬元;
身心障礙、及薪資特別扣除額:皆從12萬提升到20萬元;
5歲以下幼兒學前扣除額:從2.5萬大幅調升至12萬元
三大族群不用繳稅:
1.年薪40.8萬元以下的小資族
2.年薪81.6萬元以下的雙薪家庭
3.年收入在123.2萬元以下,育有二個未滿5歲子女的四口之家
如果未達以上條件,試算以單身小資族月薪3萬2,加上一個月的年終,年薪一共是41.6萬元,去年要繳納的稅金為5,500元,今年則繳納400元,一共可以省下5,100元。雙薪以及有兩名5歲以下的幼兒家庭,若採合併申報、稅率5%計算,雙薪小夫妻比去年省下10,200元,育兒的四口之家更是省下了19,700元。
二、取消最高稅率45%
今年累進稅率為5%、12%、20%、30%以及40%。
三、 股利所得改採合併或分開計稅二擇一
合併計算稅額,按照全戶股利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分開計稅,將股利獨立以28%計算應納稅額,再與其他的納稅額合併報繳。
<海外所得課稅>重點提示
一、並不是有海外所得就要課稅
1.申報者「全年海外所得」未達100萬元者,海外所得無須納入計算。
2.「全年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應再加計其他「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後(例如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的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或非現金捐贈金額及綜合所得淨額),再計算「基本所得額」。「基本所得額」未達670萬元者,沒有繳納基本稅額的問題。
3.若「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要先扣除670萬元,再將餘額以20%稅率計算「基本稅額」。
若「基本稅額」小於「一般所得稅額」,一樣沒有繳納基本稅額的問題。
4.若「基本稅額」超過「一般所得稅額」,還要確認是否有「海外已納稅額」可扣抵。若海外已納稅額扣抵金額小於上述差額,才須按不足扣抵數繳納基本稅額。
二、中國大陸地區所得非海外所得
個人取自大陸地區的所得屬於綜所稅的課稅範圍,須計入所得總額適用累進稅率。
為了避免重複課稅,在中國大陸地區已繳納的所得稅,在臺灣可以抵繳稅額。
三、並非境外資金匯入才是海外所得
海外所得是以「所得實現為準」,而非以匯回金額為準,所以並非不匯回海外的資金就沒有申報海外所得義務。
四、股利所得合併或分開計稅,影響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的差額計算
以往股利所得大戶獲配股利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適用最高累進稅率者,今年報稅可選擇適用28%分開計稅,以獲得較大的節稅效益。
但是,若選擇股利所得分開計稅者,在加計海外所得後其所得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差額的計算可能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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