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納德與馬刺的恩怨持續了半年之久,終於塵埃落定,馬刺與猛龍達成交易,德羅贊和倫納德互換東家,雖然二者均對球隊的做法不滿,但事已至此已經無力回天了。
一、 送你離開,千裡之外
馬刺與倫納德之間的矛盾鬧得不可開交,雖然馬刺曾為其開出為期五年價值2.19億美元的大合同,但是並沒有博得倫納德的好感,甚至揚言非湖人不去,屢次破壞馬刺的交易,不過作為沒有交易否決權的倫納德來說,他如此的做法完全不能左右馬刺高層的想法,甚至直接被馬刺送出國外。
畢竟今年不是倫納德擁有球員選項的那一年,這遠遠不同於詹姆斯的三次決定,以及杜蘭特降薪加盟勇士,雖然二者也被球迷質疑,但是他們的確有自主權,因此如何選擇也是他們的權利。
倫納德就與二人大相逕庭了,在沒有獲得球員選項的時候,就叫囂非湖人不去,甚至流傳出再讓自己報銷一個賽季的傳聞作為要挾,但是終歸馬刺不僅送走了倫納德,甚至還送出了國境。
二、倫納德團隊損失慘重
倫納德本有資格與馬刺籤訂老將指定條款,最高籤訂為期五年,價值為工資帽的35%超級合同,因此馬刺為了續約倫納德,為其開出五年2.19億美元的合同,但是倫納德並沒有接受這樣的報價,反而頻繁表白湖人,也正是因為如此,馬刺迫不得已將其交易。
如果倫納德離開馬刺,並在2019年夏天與新東家續約,那麼他將失去老將指定條款,最多只能與新東家續約5年1.88億美元的合同。2.19億美元變成1.88億美元,倫納德換東家直接導致其可能損失高達3100萬美元的薪水。
如果倫納德在1年後離開猛龍,以自由球員身份加盟心儀已久的湖人隊,他能籤下的最大合同只有4年1.41億美元,照比留守馬刺損失高達7800萬美元。
與此同時倫納德被交易到加拿大之後,在NBA裡面關注度也會下降,想要籤訂球鞋的大合同也變得異常艱難,可以說倫納德團隊的運作相當糟糕,從經濟方面來說簡直損失慘重。與此同時聲望下降不少,此外多倫多球市不大,商業價值也會下降。
三、倫納德再無叫板底氣
雖然倫納德曾經以罷賽作為要挾,但是實際上這條路已經也無法行的通了,倫納德已經27歲了,上個賽季就已經虛度了一個賽季的光陰,如果再休一個賽季勢必對其有非常嚴重的影響,在巔峰時期兩年不出戰,簡直是玩火自焚。
此外根據規定,倫納德有義務在一周之內前往猛龍報到。如果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他沒能如此做,那麼他將會被以「行為對NBA不利」為由,被猛龍和NBA執行重罰,如果交易失敗馬刺也有權利對其進行處罰。
也就是說倫納德雖然無意為猛龍效力,但是他已經再無錦囊妙計,只能接受命運的審判,說到底倫納德心儀湖人本身無可厚非,但是在合同期內如此做法只能是自討苦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