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蘇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消息,蘇州市政府近日印發《市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到:「落實租賃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區公共戶落戶政策,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戶,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區落戶,破除隱形門檻。」也就是說,以後蘇州的租房常住人口可以直接落戶了。
文件提到,為了進一步推進蘇州市戶籍制度改革,努力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和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蘇州調整完善了戶口遷移政策。除了上述租房常住人口可直接落戶外,蘇州還進一步放寬人才落戶條件,實施農村籍大學生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將戶口遷回原籍,畢業後可以遷入就(創)業地。
在創新戶口遷移政策上,文件提出,實施省內特大城市蘇州與南京在積分落戶時,實現居住證年限和社保年限積累互認。探索蘇州與無錫、常州等具備條件的都市圈率先實現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積累互認。允許符合條件的返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者就業創業地落戶,建立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積極推進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在城鎮落戶。
持續推進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方面,文件提出,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確保有意願的未落戶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證,將居住證持有人納入常住人口城市管理,保障他們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落實農業轉移人口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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