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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暑當頭,又到惠州居民用電高峰時期。不少市民近日收到電費通知信息發現,7月的電費比6月暴增2-3倍,「我5月開始晚上就每間臥室都開空調了,感覺7月用電習慣沒什麼變化,但電費卻暴增1倍,我們小區鄰居都說這個月電費翻倍。」市民李先生說道。這可不僅僅是惠州市民的感受,事實上,廣州、東莞、肇慶等多地市民均有此反應並被當地媒體報導。
8月11日,廣東電網回應,用電量的多少,除了受到自身用電習慣影響,也會受到氣溫的影響,廣東今年的7月是1951年以來最熱的7月,平均高溫日數達到15.1天,是6月的3倍,導致空調製冷更費勁,也就更耗電。
在採訪中,不少居民直指,廣東夏季首檔電價標準僅260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家用電器越來工多,這一標準過低。並且,當前廣東的階梯電價政策自2012年實施後,至今已有8年未作調整,2013年,國家發改委就提出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對一戶多人口的家庭可以在各檔電量基數上加電量,然而,廣東只完善了出租屋房東不能加價的政策,沒有完善一戶多人口的加電量政策,而湖南、北京、浙江、山東近年都陸續完善這一政策,盼廣東也能根據現實情況調整和完善階梯電價制度。
現象:「以前夏天兩個月電費1200元,今年1個月1100元」
最近不少惠州市民在微信群裡曬起了電費通知,吐槽7月份用電習慣沒多大改變,但用電支出卻翻倍。有市民納悶自己一個人住都用了200多元電費;有市民吐槽,5、6月份電費都是50多元,7月份電費達到200多元。「人口沒增加,電還是原來的用法。」市民張華(化名)稱,以前夏天家兩個月電費1200元,今年夏天1個月就交1100元。市民黃小姐家裡養成了較為固定的用電習慣,「我家都是晚上才開空調,還設了定時關平時用電很省的,空調都少開。」但從她曬出通知可看到,7月10日她家代扣電費191.34元,而8月9日代扣電費增至323.72元。
面對暴增的電費支出,有市民表示8月都不怎麼敢開空調,還有市民賭氣稱寧願用商業電價,「現在是0.68元/度,跟居民電價第一檔0.63元就差5分錢,關鍵是沒有實施階梯電價。」
回應:廣東經歷了70年來最熱7月,導致電器製冷更耗電
7月電價為什麼這麼貴?各地居民眾說紛紜,有廣州居民認為裝了智能電錶後才出現的這一現象,有人反思是不是空調開得太猛了。8月12日,廣東電網在公眾號回應稱,用電量的多少除了受到自身用電習慣影響外,也會受到氣溫的影響,夏天的高電費就有可能是高溫惹的禍。
廣東電網透露,今年,廣東經歷了一個異常高溫炎熱、雨水極度稀缺的7月,平均氣溫高達30.0℃,平均高溫日(溫度超過35℃)的數量多達15.1天,是6月5.1天的3倍,也是1951年以來最熱的7月。 天氣熱,空調、風扇等電器用得就多,導致用電量上漲,電費也就增加了。
而且,因為室外溫度越高,空調的溫度即使不變,耗電也更多。廣東電網曬出了一個對比數據,7月28日(室外氣溫27-36℃)開空調8小時耗電5度,而8月3日(室外氣溫25-30℃)開空調8小時耗電2.3度,用電量相差一倍。
當前,廣東城鄉居民電價分為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每月用電量分為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第一檔和第二檔電價只相差了幾分錢,但到了第三檔一度電貴了約50%。廣東電網算了一筆帳, 假設小明家5、6、7月的用電量分別為260度、600度和940度,按電費計算公式「總電費=第一檔用電量×第一檔電價+第二檔用電量×第二檔電價+第三檔用電量×第三檔電價」計算,小明5、6、7月電費支出分別為156元,377元,683元。
呼籲:調整階梯電價計費標準,完善一戶多人口加電量政策
在7月電費暴增的討論中,不少市民指出,廣東省現在執行的是2012年開始實施的階梯電價政策,這是根據當年全社會平均用電值計算出來的,如今8年過去,社會經濟發展已不可同而語,不少居民添置的家用電器越來越多,用電量增長是必然趨勢,而且廣東天氣炎熱,夏季用空調幾乎成為「剛需」,夏季用電量往往超過每月260度的第一檔設置,達到第二檔甚至第三檔,現在夏季首檔電量260度的標準在今日已顯得過低,應該調整階梯電價的計費標準。
「就像個人所得稅,當居民收入增加時就重新測算提高標準,階梯電價的標準也應該重新測算進行調整。」市民鄭先生說道。事實上,調整階梯電價的做法國內已有其它省份做過,2018年,湖南省出臺政策完善階梯電價制度,將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電量由180度調整到200度。
此外,2013年,國家發改委下發《關於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當時省物價局轉發這一通知,提出規範出租房電費結算行為,不得將用電量加價銷售給用戶,提高用戶電價標準,但是對一戶多人口加電量的政策並沒有落地。
記者查詢發現,近年來,山東、湖南、北京、浙江等多地出臺了完善階梯電價的措施,對戶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各檔電量基數每月增加電量。以浙江省為例,其於2015年完善制度,對戶籍人口為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戶每月增加100度的階梯電量基數;戶籍人口在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選擇執行居民合表電價。湖南在2018年7月9日起也對「一戶多人口」居民用戶實施各檔電量基數上每月增加100度。
12日下午,市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管理科負責人稱,電價實施方案調整權限在省發改委,下周省發改委價格處將抵惠開展價格相關工作調研,屆時他將當面向省發改委反饋惠州居民意見。
延伸:一般人不知道,很多時候用峰谷電價更省錢
7月,歐女士一家的用電量也由6月的541度增加到673度,電費花了446.59元,比按階梯電價計費公式算出來的449.3元多2.71元。
但6月份,歐女士用了541度電,電費花了329.71元,比按階梯電價計費公式算出來的377元,少花47.29元。
這是怎麼回事?原來,歐女士用的是峰谷電價。
「可能很多市民沒留意,階梯電價出臺時還有一個配套的峰谷電價政策,市民可以選擇實行峰谷電價。」歐女士稱,2014年她家報裝了分時電錶,使用峰谷電價。「她家可能是惠州首個報裝分時電錶的家庭,當時供電部門的人都還不熟悉要怎麼弄,第一個月電費還算錯了。」經過觀察,歐女士發現裝了分時電錶後,夏季每兩個月最多時可省100元電費。
記者了解到,2012年6月15日,原省物價局(現已併入省發改委)出臺《關於我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12〕(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在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同時,居民「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峰谷電價政策」。選擇峰谷電價的用戶,其峰谷分時電錶由電網企業免費安裝,用戶選擇實施後一年內不得變更。
但是,並不是所有居民都適合開通峰谷電價。「我公公婆婆退休,白天經常在家,就沒給他們申請分時電錶。」歐女士也認為,根據惠州居民用電習慣,電費高支出主要是夏天,用電大頭主要是夜晚開空調睡覺產生。因此,對於「夜貓子」和集中在半夜用電的雙職工家庭,利用峰谷電價可省下一部分錢。
歐女士表示,非夏季時,使用峰谷電價的電費可能反而比階梯電價要貴,但因為非夏季用電量不高,按年度來看,整體是省錢的。
那麼,到底怎樣的用電結構使用峰谷電價才能省錢呢?記者進行數學演算得出結論:當谷時用電量是峰時用電量的1.3倍時,就能省錢。當然,該測算僅與基準電價情況進行對比,既然比基準電價情況下還省錢,這也意味著肯定會比階梯電價要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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