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我局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緊緊圍繞龍崗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搶抓機遇、攻堅克難,以良好作風過硬本領全力推動國資、集資業務全面發展,為龍崗高水平建設東部中心、勇當深圳率先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區的排頭兵提供堅強保證。
一、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推動抗疫期間租金減免,共克時艱
一是落實深圳市惠企政策要求,充分發揮區屬國企保市場主體的帶頭和示範作用,對承租區屬國企經營性物業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減免2、3月份租金,共計減免物業租金8346萬元,惠及2728家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二是充分發揮集體企業的公有制經濟主體作用,支持相關市場主體等共渡難關,倡議全區股份合作公司減免物業租金1.72億元。
(二)強化外部監管,大力推進企業規範管理
一是加強國資外派監督隊伍建設,全面落實國有獨資公司建立外部董事佔多數的董事會制度和實行外派監事制度,向直管企業派駐兼職外部董事、兼職外派監事19人,研究起草《龍崗區區屬國有企業委派人員管理工作方案》、《龍崗區區屬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管理暫行辦法》及工作指引、《龍崗區區屬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工作指引》、《龍崗區區屬國有企業委派人員考核評價實施細則》等文件,增強外派人員獨立性、權威性,有效發揮外派監督作用。二是堅持「以審促管」,強化審計監督,開展區屬國有企業2019年度審計工作,分析研究審計發現的問題,督促指導企業整改落實,提高管理水平。
(三)規範內部治理,推動區屬國企加快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
一是完善「2+5+N」國有資產監管制度體系。印發《直管企業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班子會議事規則範本》《深圳市龍崗區區屬國有企業薪酬績效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龍崗區區屬國有企業資金存放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確保國資監管、國企經營實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加快區屬國企法人治理結構建設,指導做好企業職工董事、職工監事選舉任命工作,有效提升國企科學決策能力和形成有效內部監督。三是規範區屬國企各級治理主體權責邊界,制定印發企業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班子會的議事規則,釐清直管企業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班子會的職責分工和權責邊界,加快形成符合黨建要求、遵循企業發展規律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
(四)加快推動區屬國企重大產業項目建設及運營,發揮國資國企穩社會投資、保產業空間的支撐作用
一是以各直管企業戰略發展定位為導向,研究起草《龍崗區屬國企重大項目加速推進工作機制》,構建區屬國企重大項目加速推進的長效工作機制,並將國企重大項目建設納入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二是成立區屬國企重大投資項目建設工作專班,開展領導掛點服務重點投資項目工作,建立重大項目管理工作檯帳,強力推進區屬國企重大投資項目建設,積極促進重大項目早落地、早建設、早見效。
(五)優化調整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持續推進區屬國有休眠企業和長期虧損企業出清重組
一是持續推進區屬國有休眠企業和長期虧損企業出清重組,制定《2020年度龍崗區屬國有休眠企業和長期虧損企業出清重組工作方案》,督促區屬國企加大清理力度和加快清理進度。二是起草《龍崗區原街屬企業資產重組方案》,結合各直管企業戰略定位及街屬企業資產性質、類型和地理位置等,重新優化調整街屬企業的資產管理主體,盤活提升街屬企業資產效益。
(六)加強國有金融資產監管,規範引導基金運作管理
一是編報2019年度國有金融資產綜合報告,將我區金融企業相關資產負債、總體效益、國有資本投向和布局等情況匯總形成國有金融資產綜合報告。二是由區級引導基金自行設立初始規模5億元的鯤鵬產業子基金及與市基礎設施基金合作設立初始規模40億元的基礎設施基金。三是修訂《龍崗區政策性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龍崗區政策性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創新政府支持經濟發展方式,規範區政策性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和運作。
(七)積極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一是積極處理布吉供水公司股權糾紛工作,多次協調布吉水司及雙方股東,督促開展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工作,配合做好布吉供水公司臨時接管工作,保障布吉供水安全穩定。二是協調推進原區公路局、交通局資產移交事項,積極與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及區住建局溝通協調,針對資產歷史遺留問題提出合理化解決方案,加快推動資產移交工作。
(八)規範產業用房租賃管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一是規範區屬國企產業用房租賃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牟利「二房東」,建立違法違規租賃行為整治工作檯帳並形成限期清理、動態更新、滾動排查機制。二是對各街道、各股份合作公司集體廠房租賃進行現場抽查,持續推動企業全力完成轉租物業的整改工作,實現違規轉租物業全部整改到位。
(九)以改革促發展,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一是擬定《龍崗區社區股份合作公司改革與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3)》,從完善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監管機制、優化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加速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經濟轉型發展三大方面,激勵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創新。二是開展股份合作公司議事規則規範化改革和檔案管理標準化改革等2項「微改革、微創新」項目,全面規範股份合作公司檔案管理以及董事會、監事會、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的經營決策和監督決策,降低經營決策風險,提升公司市場競爭力。三是開展《龍崗區集體產權交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深龍府辦規〔2017〕1號)修訂工作,指導修訂《龍崗區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集體用地合作開發(含參與城市更新)》,並做好政策解讀、政策培訓及政策推廣等工作。
(十)探索經濟增長新亮點,推動社區股份合作公司轉型發展
一是大力推進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進行自主開發建設,指導股份合作公司拆遷安置工業用地自主開發建設,協調區規土部門儘快落實相關用地審批手續。上半年,共辦理8項重大事項審核備案。二是加強指導服務,選取20個重點城市更新項目和工業「1+6」項目(或自主建設項目)作為重點轉型發展項目,做好推進、指導、服務工作,切實維護社區集體經濟合法權益。
(十一)加強「四個平臺」建設工作,推動社區「三資」公開「陽光」交易
一是強化社區股份公司綜合監管服務系統的維護及運用,建立健全綜合監管服務系統應用機制,切實加大財務系統和銀企互聯管理力度,積極推進系統優化升級,紮實開展系統網絡安全工作。截至目前,該系統共錄入各項數據1,068,238條、其中「三資」信息931,327條。二是積極引導集體廠房等到期物業上平臺招租,進一步規範全區集體企業產權交易行為,促進社區集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保障社區集體企業及股東的合法權益。上半年,完成公開掛牌34宗,其中資產租賃32宗、合作開發2宗。
(十二)積極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營造良好和諧氛圍
一是完善社區基層治理機制,強化黨的領導與監督,加強相關政策宣傳解讀。二是建立包案制度,落實責任到個人,及時妥善的做好化解和穩控工作,並根據信訪發現的經營管理等問題,積極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消除股民疑慮,化解社區矛盾。上半年,共計調處8宗信訪案件,核查辦結掃黑除惡線索32條。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繼續跟進落實物業租金減免工作,減輕疫情衝擊
根據中央八部委、省、市關於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實施方案等文件有關要求,積極跟進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租金減免工作,組織區屬國企在已免租金的基礎上延長免租期限1個月,進一步減免區屬國有企業物業租金。
(二)制定區屬國企產業空間建設三年行動方案,加速推進國企重大項目建設進度
一是制定出臺區屬國企產業空間建設2020-2023年三年行動方案,明確區屬國企未來三年籌集建設新型製造業保障空間、普通工業廠房、研發用房、商業用房、配套服務用房等各類產業空間建設任務,並同步制定項目加速推進工作機制、資金安排及保障機制、任務面積折算考核機制等配套機制,確保行動方案紮實有效推進。二是創新國企重點產業項目招商模式,以創投大廈、智慧家園為依託,發揮國企優惠招商政策優勢,重點引進一批高層次人才企業、國高企業、億元級規上企業;以阿波羅產服科創大廈、城投寶龍開發項目為試點,創新實施「定製化廠房+預招商」,在項目動工建設前即鎖定部分優質企業,為企業項目落地提供前瞻性服務。
(三)深化區屬國企人事管理、薪酬考核等改革,系統優化國企激勵約束機制
一是以《深圳市龍崗區區屬國有企業薪酬績效管理暫行辦法》為突破口,改革2020年區屬國企薪酬總額預算管控模式,全面落實薪酬總額與效益聯動機制,合理確定區屬企業年度薪酬總額增長或下降幅度,組織做好區屬國有企業2019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評價工作。二是深化市場化用人機制改革,組織開展區屬國企定崗定責定員工作,試點職業經理人制度,擴大國企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聘規模,發揮國企「保就業」功能。三是立足國企退休人員法定權益保障和服務需求,開展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會管理服務工作,確保退休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新成果。
(四)優化完善國有集體資產監管機制,大力提高管理效能
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管制度,印發龍崗區政策性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實施細則、區集體產權交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研究制定政策性引導基金股權直投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夯實國有集體監管制度體系建設。二是加強信息化系統建設。以財務、預算、人事等為核心,加快推動龍崗區智慧國資信息系統一期項目建設,構建國資國企一體化信息平臺,實現對國企經濟運行情況綜合分析展示、動態實時監管和風險智能預判;加強「四個平臺」建設,進一步優化升級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綜合監管服務系統,探索建立銀企互聯平臺閉環工作機制,全力推進綜合監管服務系統有效應用。
(五)持續優化國有資本布局,加快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一是按照《龍崗區屬國有休眠企業和長期虧損企業出清重組2020年工作方案》要求,加大監督指導力度,力爭完成22家區屬國企中的休眠企業和長期虧損企業全部出清重組工作。二是加快推進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和街屬企業資產重組相關工作,提升國有企業效益。三是繼續跟進布吉投資公司關於布吉供水公司股權糾紛的訴訟案件進度,做好司法研判和可能啟動談判的準備,督促中介機構儘快完成布吉供水公司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配合做好布吉供水公司臨時接管期間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大力推進改革創新,穩定國有集體經濟發展
一是探索多元化的國有企業融資途徑,推進國有企業專項債、基礎設施REITs、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等創新融資方式,引入社會資本,解決我區民生事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需求。二是積極探索我區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完善股份制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探索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化改革路徑,促進產權交易市場化,有效加快集體經濟發展。三是指導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開展股權改革,完成崗頭、坂田等公司股權清理,實行「增資擴股」;加強社區股份合作公司股權管理,實行「生產性增資擴股」,促進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的穩定和發展
(七)發揮社區黨委引領作用,完善股份合作公司治理結構
一是落實社區黨委「四項權力」,強化社區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股份合作公司在社區黨委的領導下,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二是結合《深圳經濟特區股份合作公司條例》出臺,修訂我區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章程》範本,規範公司章程,完善股份合作公司董事會、監事會、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內部治理制度。三是做好薪酬制度貫徹落實工作,推動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建立薪酬激勵機制,完善公司薪酬體系,規範股份合作公司薪酬發放行為,促進公司強化管理,提升治理能力,保障集體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八)加強指導服務,切實維護集體經濟合法權益
一是發揮集體土地資源優勢,指導社區做好土地二次開發工作,加快街道、社區加快推進土地開發、城市更新項目,推動集體土地合理、有序、快速開發,拓展發展空間,實現集體資產快速增值。二是建立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快速發展問題協調機制,針對股份合作公司轉型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歷史遺留問題、城市更新利益統籌、集體用地自主開發等突出問題,建立區、街多部門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