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張文凌)6月23日, 毒犯大爬、巖溫龍、昌大宏、朱曾輝分別在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昆明市、臨滄市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當天,雲南全省多家中級、基層人民法院對29件毒品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
據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被執行死刑的4名毒販的案件分別為:西雙版納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被告人大爬等四人故意殺人罪、走私、販賣毒品案;昆明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昌大宏吸毒產生精神幻覺故意殺人案;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朱曾輝運輸毒品案。
6月23日,西雙版納中級人民院向被告人大爬、巖溫龍宣讀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裁定。當天,兩名被告人被執行死刑。攝影:董靜
4名毒犯中,被告人大爬在毒品交易中,對前來實施抓捕的公安民警負隅頑抗,窮兇極惡開槍射擊,致民警李敬忠死亡。
被告人大爬、巖溫龍、阿嘎、巖賽拉國籍不明。2016年8月間,大爬要向中國境內販賣毒品,便夥同巖溫龍聯繫毒品,二人入境與毒品買方接洽後,決定將毒品從境外走私入境至我國西雙版納州景洪市景哈鄉販賣。同年10月31日,大爬、巖溫龍分別邀約阿嘎、巖賽拉入境到景哈鄉查驗了買方準備的購毒資金;11月4日上午,根據大爬、巖溫龍安排,阿嘎、巖賽拉先到景哈鄉接應買方及確認毒資,後大爬和巖溫龍分別手槍入境到事前約定的交易地點等待交易。當天11時許,阿嘎、巖賽拉在景哈鄉街上接到買方後由巖賽拉騎摩託車看路,阿嘎隨買方前往景哈鄉戈牛村委會種植場一隊附近與大爬、巖溫龍進行毒品交易。
當公安民警對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大爬、巖溫龍等人實施抓捕時,大爬使用其所持手槍向民警李敬忠開槍射擊,李敬忠頸部中槍,送醫後搶救無效於13時20分英勇犧牲。
此次抓捕,警方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17151.9克,RUGER(魯格)9.00mm制式手槍1支、GLOCK(格洛克)9.00mm制式手槍1支、9.00mm制式手槍彈20枚。
李敬忠犧牲時年僅32歲,生前曾任雲南省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副大隊長。他從事禁毒工作6年來,多次參與偵破大宗毒品案件,繳獲毒品數千公斤,連續三年獲評優秀公務員,記個人三等功3次,多次獲得個人嘉獎,2015年被評為「全國禁毒百城會戰」先進個人,並榮獲破案能手等多項榮譽。2017年12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聯合發文追授李敬忠為「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
「這是近年來『槍毒同流』的典型案件。」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雪松指出,對犯罪手段極其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的毒販,人民法院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在審判工作中,全省法院把握禁毒鬥爭工作形勢的嚴峻性和複雜性,突出對源頭性毒品犯罪的懲處力度,突出對毒梟、職業毒犯、累犯、毒品再犯、慣犯等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危害嚴重的毒品犯罪分子打擊力度,特別是嚴厲打擊毒品外流販毒幕後組織者、操縱者,地域性、武裝販運毒品以及家族式的外流販毒團夥。
據介紹,今年1至5月,雲南全省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2656件,審結1580件,判處2440人,五年以上重刑率56.56%。其中,沿邊八州市受理毒品案件1481件,審結876件,判處1167人,五年以上重刑率為59.81%。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