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民何女士向南都「記者幫」反映,她是廣州市天河區珠江俊園的業主,因所住的二樓有一突出平臺,常有高層業主往下扔東西,她向小區物業反映希望安裝監控攝像頭,多次協商卻無果,希望記者幫關注。
高空拋物一直以來是社會關注的熱點。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完善了高空拋物墜物相關各方的責任,「頭頂上安全」將有法可依。不過,記者在實際採訪過程中,多方了解後卻發現具體落實仍有難點。報料點這裡
業主:
高空扔下菸頭玻璃瓶木棍
7月21日上午,記者來到何女士家。何女士所住樓棟有28層,入口大廳處貼有禁止高空拋物的宣傳告示。何女士所指的二樓平臺位於她家陽臺外的一塊空地,空地中央擺有綠植,四周還放置有晾曬衣物的鐵架。
何女士家二樓平臺。
何女士稱,該平臺為整棟樓房住戶共有,但主要是由她家在使用並且維護,基本上每星期她都會清潔打掃。因為平臺相對建築主體突出一塊,所以也就成了樓上住戶高空拋物的「落地點」,「經常有什麼爛桃子、廢棄玩具、各種垃圾雜物……最多的是菸頭。」
何女士告訴記者,前不久樓上還拋下未喝完的飲料瓶,玻璃瓶已被她清掃乾淨。但記者在現場看到,飲料在平臺地面形成較為明顯的水花印,仍未褪去。
何女士還說,今年4月28日,更有高層業主往下扔一根木棍,所幸無人受傷。她發現後立即向物業反映,後物管也在樓下貼出告示稱此行為嚴重威脅業主人身安全,並呼籲業主共同抵制不文明的高空拋物行為。
何女士家二樓平臺掉落木棍,物業貼出告示提醒高層業主。
為此,何女士曾多次跟物業公司建議,希望能安裝攝像頭以保障居民權益,「我建議他們能安裝攝像頭,因為這是大多數小區物業對於高空拋物最主要的保障措施。因為發現後可以勸解或者告誡,讓高空拋物者不要再做這樣的事情,如果相關事件發生,特別是新的民法典出臺後,它可以作為一種依據,來辨別責任的主體到底是誰。」何女士說。
但是,物業公司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答覆。
物業:
可能涉及業主隱私
經費也是個問題
在物業管理中心,物業負責人向南都記者表示,針對小區高空拋物的現象,前主要還是以宣傳為為主,同時也表達了在實際過程中落實的難處,「裝監控涉及業主隱私,如果攝像頭往上的話,也會有一些業主反對。」另外,安裝攝像頭涉及經費,也需要上報公司申請。
「我們觀察周圍的小區,其實都沒有說安裝攝像頭來防止高空拋物,包括政府部門有沒有一個指導,這個會不會涉及到個人隱私,攤開來說都要了解清楚,現在我們也是在摸索吧。」至於事件發生後如何起到監督追責作用,該負責人也並未正面回答,「主要第一個還是要靠業主自覺,第二個要宣傳,經常在公告欄張貼告示。」
未喝完的飲料瓶掉落在二樓平臺,留下印記。
街道辦:
將書面通知物業
切實履行管理主體責任
為了進一步了解此類事件的解決,記者聯繫到了轄內管理方天河區棠下街道辦。7月22日,街道辦回復記者稱,後續將發書面通知給物業服務公司,要求其按照即將實行的民法典切實履行好小區物業管理的主體責任,加強對高空拋物的巡查,必要時安裝監控,做好有關管理工作。關於物業公司資金不足問題,如果符合物業維修基金使用條件的,建議物業公司通過業委會(或業主),按有關程序申請;如不符合使用條件,可以組織住戶共同出資安裝。
其次,街道將組織社區、社區警務室與物業公司聯合開展公共場所安全宣傳活動,普及民法典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知識,讓小區住戶知曉法律責任和相互監督。此外,街道還將會同區住房建設和園林局物管科,共同指導督促物業管理公司履行職責。
市人大代表:實際安裝攝像頭的小區確實少仍需多方促成
廣州市人大代表、天河區林和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主任高玉華一直關注高空拋物的問題。對此她表示,今年全國人大會議表決通過民法典之後,將高空拋物納入違法行為,可以說有了一個很大的進步。但她在實際了解過程中也發現,安裝攝像頭專門防止高空拋物的小區確實比較少,落實過程中也要根據情況而不能一刀切,比如高檔小區和老舊小區在資金到位等問題上就有區別。
「目前大家都很重視,但由於資金投入等問題,實際過程中也很少說去安裝。」她認為,落實過程中需要多方協商促成,物業公司和相關職能部門也需起到監督管理的作用。「需要每個社區,比如由街道主導,物業公司、城管和派出所等各方面一起參與,每個社區業主也要同意,大家一起來共同推進。」
另外,高玉華也對維權業主高空墜物取證難的現象提出了以下建議:首先,業主需要有充分認識,了解高空拋物的危害性,並提高自覺。另一方面,物業公司在其中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物業可通過監控或加強小區巡查等方式,及時發現高空拋物的行為或處於高處的危險品,例如年久失修的門窗、欄杆等。
對於及時取證,高玉華有三點建議:首先,在高空墜物頻發的地段安裝攝像頭,這是問責的一個憑證。第二,如果發生了高空墜物案件需要保護好現場,若有目擊者要做好取證及時報案。第三,利用高科技,例如北鬥衛星圖像進行取證調查也是一種方式。
來源:南方都市報(nddaily)原創報導
採寫/攝影:南都記者 張思琦 實習生 於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