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明確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逾期未整改或下架APP
據悉,12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表示,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了北京市 「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的基本原則。北京市交通委會同市網信辦等部門和朝陽區政府、海澱區政府於近日共同約談多家在京運營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企業及其運營平臺,或將面臨行政罰款、扣留車輛、下架 APP 等多重處罰。
此次被約談的共享電單車涉及考拉出行、筋鬥雲出行、小遛共享、芒果電單車、蜜步出行、蜜步出行、騎士出行等品牌。違反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且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電動車登記、未能準確披露服務信息、未建立用戶押金預付金專用帳戶、未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提供信息等多項問題,涉嫌嚴重擾亂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