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件
家族式團夥主犯領刑12年半
平安廣西網博白訊(記者黃贈榮 通訊員劉曉)12月15日上午,博白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陳國新等人涉惡案一審宣判。陳國新等人分別犯綁架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妨害公務罪等罪,數罪併罰,被判處12年6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6年至2019年間,陳國新、陳志輝、陳邦佳、陳邦尚、陳邦清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形成糾集者相對固定、成員較為固定的惡勢力團夥。該團夥以暴力、威脅手段,先後在博白縣雙旺鎮分別實施綁架、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妨害公務、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博白縣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國新、陳邦佳、陳志輝、陳邦尚等人系家族式團夥成員,人員相對固定,多人多次在一定區域內違法犯罪,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符合惡勢力的特徵,依法認定為惡勢力。
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決陳國新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其餘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11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
【來源:廣西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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