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以為我會一直和他在一起,卻不曾想過我到二十五歲還是單身。
和他分手,沒有想像中的山崩地裂,離別後好各自安好。
用《歸鳥》中的一句話形容「沒有天災戰亂,沒有生死離別,太平盛世活的好好的兩個人突然分開,一定是因為不夠相愛。」
如今我能如此輕描淡寫地寫出他來,大概是我沒那麼喜歡他了,或許我懷戀的,不過是那段時光而已。
我和他的故事要從初三說起。
初三,對於我來說,真的是一段很久遠的記憶。
他是初三轉來我們班的,就像電視劇裡演的那樣,仿佛每一個轉來的學生都帶有主角光環,在我們班他倍受關注。
那時我們班女生學習刻苦,可能女孩子懂事早一些吧!成績排名靠前的基本上都是女生,而他卻是我們班唯一一個排名前十的男生。
我們之間的淵源是從老師安排的一次座位開始的。
他是我的後桌。
學生時期的男生好像都很喜歡捉弄女生,後來我才知道,只是為了引起某位有好感的女孩的注意。
他腿特別長,上課總喜歡把腿伸到我的椅子下面,而我呢,喜歡把椅子的腳後跟翹起來,重心放在椅子的前部。
每次他一伸腿,我椅子的腳後跟就會「嘭」的一聲落下,隨即引來周圍異樣的目光。
記得那時我每次都會回頭瞪他一眼,警告他,而少年卻嘴角上揚,似乎心情愉悅。
學生時期喜歡上一個人很簡單,可能是他抬頭的一瞬間,可能是他教你做了某道題,也可能是他突然而來的溫柔。
記得中考來臨,理化生實驗分組,我剛好和他一組。
我們那時物理有個槓桿平衡實驗。
我的這個槓桿是壞的,任我怎麼調就是不平衡。
於是我去找他,看他可不可以調好。
他調了很久,後來抱歉地和我說,對不起,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調解不了,你可以去試試我的那個。
窗外的陽光灑進實驗室,剛好照在少年的臉上,仿佛身上有光。
有多少人發說說只是為了給一個人看,又有多少人以朋友的名義愛著一個人。
後來,我追隨他的腳步,一起上了同一個高中,大學陪他北上。以朋友的名義找他出去聚餐,喝酒,唱歌。
一切都按部就班的進行著,他的表白我也沒有過多的驚訝,仿佛一切都在預料之中。
再後來,一起出去旅行,旅途中遇到一個女孩,我對她講了我和他的故事,那個女孩帶著誇張的神情捂住嘴巴說:「你倆青梅竹馬啊。」
我們也有著甜蜜的約會,他也會像那些戀愛中男孩子一樣,送我鮮花,他也會背著我走過喧鬧的街頭,一邊說著「重死了」,一邊說著「我就不放你下來」 。
我覺得我們會一直在一起,像大多數言情小說裡寫的那樣,從校園走到婚紗。
記得那晚秋風划過臉頰,格外生疼,我在車站裡等了他十幾分鐘,卻感覺如一個世紀那麼漫長。
見到他,我仍好脾氣的對他微微一笑,問道:「是不是加班啊?」
這句話剛說完,我才發覺他身後還有一個女孩子,他說:「對不起,你根本不需要我,在你身上我找不到一絲存在感。」
我點點頭,或許時間真的是一把殺豬刀,讓人光有年輪沒有心。我從未想過我和他會以這樣的場景結束。
我很仔細地打量著那個女孩。垂肩的長髮,大大的眼睛,一看就是涉世未深,被寵著長大的女孩。
我的淚水一下子湧了出來,她真的很像很久以前的我。
若是很久之前的我遇到這種情況,大概會扯著他的袖子問為什麼?但此刻站在人來人往的道上,我卻笑了出來。
我轉身離開,買了返程的票。
很久之前我就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在痛不欲生的活著。
很久之後人海沉浮,我才做到千山萬水笑著哭。
原來被愛的人總是可以肆無忌憚。
回到家後,我立馬從冰箱裡拿出一罐啤酒一口氣喝完,仿佛這樣失戀的痛苦就追不上我。
後來呀,我的頭髮越剪越短,衣服越穿越暗。
突然想起第一次加班,凌晨獨自走在街頭,一隻野貓從路邊的灌木叢裡竄了出來,嚇得我抱頭大哭,囉囉嗦嗦地給他打電話。
電話那頭許久才接,傳來他帶著濃濃疲倦的聲音。那一刻,我感覺我真應該替他省點心,該堅強一些。
太多次的一個人,漸漸地就習慣了一個人。
以前為了追隨他的腳步,不管再怎麼辛苦也覺得值得。再到後來,我發現即使身邊沒有他,我也可以過得很好。
最後借用盧思浩的話說:
姑娘,
願有人陪你顛沛流離,
如果沒有,
願你成為自己的太陽
無需憑藉誰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