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用「私刑」打人一宗接一宗,就連女人和老人也不放過。
據香港《大公報》14日報導,12日一名香港中年女性途經長沙灣時,目睹黑衣暴徒打爛店舖。該名正義女子主動上前制止,雙方發生口角。混亂期間暴徒以「女子意圖扯脫其中一人的口罩」為由,將其圍毆打傷。
律政司之後證實
事件中受傷女子
為法庭檢控主任
目前正在了解事件經過
女子上前意圖扯掉暴徒面罩。圖自觀察者網
事發於12日下午5時許,一批暴徒在港鐵荔枝角站近長沙灣道,大肆破壞沿街店舖。一名中年女性看不慣暴徒所為出言斥責,雙方繼而發生口角。
混亂間暴徒聲稱女子意圖拉脫其中一人的口罩。隨後,幾名青壯年暴徒隨即將她包圍,將她推向燈柱。女子跌倒後,有暴徒持金屬棒施襲,婦人無力反抗,只能任人狂打。
之後遭多名暴徒圍毆。圖自大公報
現場消息稱,一名外籍記者協助勸止解圍,女子隨後報案求助,警員到場時,暴徒已四散。
據了解,這名女傷者在律政司工作。律政司回復《大公報》查詢時,證實一名法庭檢控主任職系同事12日遇襲受傷,正了解事件,不適宜進一步評論,又強調任何人為達任何目的也不應該訴諸暴力。
受傷女子(右)為律政司檢控主任。圖自港媒
暴徒涉意圖傷人可重囚
香港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儘管一般市民無權除掉別人的口罩,這次事件也未知前因後果。但肯定的是,這名女子遭打傷,「黑衣人」被人摘口罩也不是抗辯理由。
法庭有權控告施襲者普通襲擊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監禁一年。同時,由於施襲者曾經使用武器,控方有權控告刑罰更高的意圖傷人罪,視乎傷者的傷勢,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
自《禁蒙面法》頒布以來,所謂「黑衣」示威者已經是強弩之末。但部分暴徒的行徑愈加瘋狂,近日來肆意攻擊普通市民與警察、打砸公共設施和商鋪。
來源:廣州日報 綜合觀察者網、大公報
編輯:朱智祥
校對:趙彥蕙
審核:鄔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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