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我把老公送我的項鍊丟了,為這麼點小事就鬧到要離婚了!
學員描述:
金女士
老師您好,我和老公為了一條兩千多的項鍊鬧到要離婚,我想問問您這個男人還值不值得要!
我和老公結婚3年了,孩子剛剛1歲。我們倆感情說好也還行,說差也差不到哪去,反正平靜過日子還過得去。
他這個人有個最大的毛病就是摳門,為了一點錢我們吵的架太多太多了。平常家裡買個抹布洗潔精的,他總要挑最便宜的買。這些小東西我說買10塊的,他就非要買個2塊的,質量特差的那種。
後來我實在不想跟他為這些東西每次都要吵半天,就定好他每個月給1500我作為家用,這些雞毛蒜皮的事由我決定,兩人也就不必吵了 。一開始他也不願意給,總是拖拖拉拉,鬧來鬧去最後總算是定下了這規矩。
去年過生日的時候,我暗示他我看中了一條項鍊,想讓他送給我。他說每月要給家用實在沒錢了,要不就當月家用作為買項鍊的錢,我也答應了,自己補了快一千買了那條生日項鍊。
上個星期有天我下班回家發現戴在脖子上的項鍊不見了,我也完全回憶不起到底是在哪丟了,特別難過。說實話,我也不指望他這摳門樣會說再給我買一條,但樂觀一點安慰我說丟了就丟了這要求不過分吧?可他一聽這事,大發了一頓脾氣!
他說我除了敗家就沒點別的什麼了,幾千塊東西都能弄丟。說著說著還扯了一大堆不相干的事,說給我家用這麼久,也沒見我存多少錢;還說我成天標榜自己最會過日子買東西講究性價比,實際上天天就知道刷淘寶買一些沒用的東西,亂花他的錢。最後總結陳詞就更可氣,他說這下證明了我根本不像我自己說的那麼會管錢,以後啥貴東西也不用買了,甚至連家用也不想給了!
我簡直要氣炸了,我說那項鍊也根本不是他給我買的禮物,是他本來就得出的家用的錢,更何況我還補了一部分,我的好說話還變成了他欺負我的本錢!
我跟他越吵越兇,他說我們三觀不合提出要離婚。我現在很迷茫,我覺得這樣一個男人早離早好,可孩子才那麼小,我不捨得他沒有爸爸!老師,請您給我點建議!
導師答疑:
你好,你的情況屬於典型的情感冷淡+婚姻經營問題。
你的提問總結一下就是說老公摳門,你是該離婚還是該為了孩子勉強維持婚姻。
簡單來講,這兩者都不是理智的選擇。
離婚對於女人來說很少是個有利的選項,而且你們的婚姻並沒有出現非常大的原則性問題,的確沒到"不得不離"的程度。
再者,雖然離婚會給孩子帶來傷害這毋庸置疑,但婚姻是無法靠"勉強"維持下去的。如果你永遠覺得自己受盡委屈,這樣的心態給孩子性格上造成的影響不比你們離婚小,而且你一開始就定下一個自怨自艾的基調,婚姻只會越發走下坡路。
婚姻鍛鍊人的,是複雜問題簡單化的能力。化繁為簡的看,你對老公的主要不滿是他"摳門",但我們要客觀地看待事情,而不是僅憑印象下結論。
你感覺他摳門,但卻忽略了他的實際行動、他真實做出的付出:為了生活雜物是買2塊還是買10塊的他,最終還是每月交了1500給你,也就是說他讓渡了自己堅持要買2塊錢物件的權力,這是他實打實做出的讓步。
你說他小氣,可兩千多的項鍊他不是沒出錢。而且你的計算方式很奇怪,那1500無論是不是本該交家用的,都是他真金白銀掏出的錢,你有沒有想過也許就是每每你這一副"都是你應該做的"樣子,才讓他一點也沒有為你花錢的動力呢?
這是我給你的第一個建議:客觀一點、清醒一點。人的感受會騙人,多看實際行動和自己真實收穫到的情和物,會讓你離幸福更近。
第二個建議是:自己攬下的差事得盡心盡責做好。
氣話中總有至少3分真話,他在你們爭吵時,說出了一直壓抑在心中的怨念——他對你支配家用的方式不滿。
他認為你成天上淘寶、沒存錢,還覺得你根本不像你自己說的會管帳。這些東西並不是誰喊的聲音大誰就更有理,它們都有標準可循,壓根沒必要因為模稜兩可導致永遠吵不完的結果。
你既然要管錢,就需要認清自己承接了"會計"的角色,而任何一個會計都必須做的事是記帳。怎麼評估你有沒有經濟頭腦、有沒有管錢的資格?掏出帳本來,一筆筆的用度都寫著呢!這樣就算要吵也有實際依據,也便於今後兩人做出調整、互相妥協、不存積怨。
經營婚姻就像管理企業,那些腳踏實地把自己攬下的活做好的人,才有幸福的入場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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