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國足協召開的工作會議上,正式推出了下年度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的投資帽和工資帽計劃,簡稱653計劃。也就是俱樂部年投資額不得超過6億元人民幣,本土球員年薪不得超過稅前500萬元人民幣,外援年薪不得超過稅前300萬歐元。
拋開投資帽不說,就工資帽而言,中國足協其實根本就無法限制球員的年薪。這又從何說起呢?因為中國足協推出的工資帽制度當中有一個大漏洞,這個大漏洞就是第三方合同。
所謂的第三方合同,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釋就是,如果球員本人或球員的直系親屬與第三方公司進行商務合作,並通過了中國足協的審核,那麼球員本人或球員直系親屬所得的收入不在球員限薪範圍之內。如果未經中國足協審核的第三方合同,球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收入,仍然計算在球員限薪範圍之內。第三方是指與球員所在的俱樂部沒有股東關係,沒有投資關係,沒有實際控制人關係的經濟組織。
第三方合同的規定,看似嚴密,實則漏洞百出。俱樂部為什麼非要通過和自己有關聯的公司去和球員籤署第三方合同呢?俱樂部完全可以通過自身或者俱樂部所在的集團公司的上下遊合作單位來和球員籤署第三方合同。這樣一來就完全符合中國足協有關第三方公司的規定了。
如果所有的俱樂部都按照這個模板來操作,那麼限薪令就形同虛設了。明年的中國足球職業聯賽極有可能出現這樣一個奇觀,那就是所有俱樂部都嚴格執行限薪令,所有的俱樂部和球員的合同都做得非常的漂亮,嚴格執行球員的年薪限額,中國足協高調宣布自身的工作卓有成效,所有球員的年薪都限制在一個很低的水平上了。另一方面,所有球員都和所謂第三方公司籤署了第三方合作合同,仍然在享受著高薪。這讓我想起了一個成語,那就是掩耳盜鈴。
中國足協的本意是好的,是想限制金元足球在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當中的蔓延。但是在具體執行環節上,能不能做到更加嚴謹,能不能做到謀定而後動?中國足協明明知道有些漏洞的存在,仍然還要急匆匆地去執行工資帽制度。這除了成就一段笑話以外,還能得到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