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騰空一直是
強制執行的「老大難」
近日
越秀法院集中破解「騰房難」
但無論是
小面積還是大場地
是鳩佔鵲巢拒不退場
還是法槌落定仍「賴」不離場
我院幹警始終執行力MAX
剛柔並濟執行破解
「銅牆鐵壁」
面積7㎡雖小
「釘子戶」也要細心拔掉
成某因原承租房屋被拆遷,被負責房屋拆遷安置工作的廣東某有限公司安置到廣州市越秀區某樓301房。由於歷史原因,成某將301房與302房的間牆拆除打通,並佔用了原302房的7㎡作為廚房使用,302房其餘部分則由另一承租人使用。
後302房承租人將房屋交還廣東某有限公司管業,因成某未交納上述7㎡面積的租金,廣東某有限公司起訴要求成某將其佔用的該部分面積騰空交還,本院判決支持了上述請求。
判決生效後,成某未履行判決義務,廣東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騰空面積雖小,但執行程序一項不能少。
執行法官陳曦前往302房門口張貼公告,要求成某限期將302房中其佔據的面積騰空交還給廣東某有限公司,並告知逾期不履行,法院將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然而,被執行人成某仍拒不履行,陳法官決定於11月5日強制執行騰空,並再次在案涉房屋門口張貼傳票,要求雙方當事人到達現場。
執行騰空當日,被執行人成某自行搬離了存放在302房7㎡的物品。在房屋所在轄區民警的見證下,陳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將301房與302房間隔牆的位置予以量度確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自行拆除原間隔牆體,按照陳法官現場確定的位置重新砌牆,恢復房屋原狀。
▲點擊查看現場
多方調解斡旋
5768㎡終騰空
「謝謝法官!作為申請執行人,真的很高興!」廣州某發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握著執行法官梅林勇的手動情地說。根據生效判決,廣州某裝飾工程公司應將場地面積達5768㎡的大型場地交還廣州某發展公司。雙方當事人就返還場地方式等問題多次協商不成,廣州某發展公司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今年8月,我院前往執行場地,發現涉案場地多層分割轉租,由多家快遞公司、服裝製作等公司共同使用。
▲涉案場地現場
執行人當天承諾於今年9月中旬將場地全部騰空交還申請人,不久,法院貼出騰空搬遷的公告。就在執行團隊覺得案件執行迎來曙光之時,其中幾家快遞公司向法院申請延長搬遷時間,並稱快遞公司員工眾多,搬遷期限過短,會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經營。
實際承租人的一紙訴求,將被執行人的承諾化為泡影。申請人對此強烈不滿,向法院申請強制搬遷。
由於涉及多方利益訴求,此大型場地在短期內移交難度很大,執行法官拿出「釘釘子」精神,帶領執行團隊「較起勁來」。在前期了解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對租戶逐戶走訪,並詳細告知執行內容、依據和執行行動安排等,在保護申請人訴訟利益的同時,也避免執行行動對不明情況的租戶造成影響和恐慌,兼顧承租人的正當訴求。
經過反覆協調、釋法析理,最終各方達成調解方案,延長搬遷期限,被執行人增加支付相應的場地佔用費。各方均極力配合清場交付,實際使用人按照承諾時間騰空搬遷,本次執行有條不紊順利完成。
「霸道」租客鳩佔鵲巢
法院利刃出擊:搬!
歐某經競拍購得法院依法拍賣的越秀區某房,因該房屋一直由被執行人鍾某霸佔,拒不騰房,歐某無奈之下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半路殺出個程咬金,案外人劉某自稱其是涉案房屋的承租人,賴著不走。法院暫時中止執行,但經合法程序審理查明,劉某並非涉案房屋的承租人後,馬上將案件恢復執行。
我院發出執行通知書後,被執行人劉某不僅多次推搪耍賴,企圖拖延時間。多番協商無果後,執行法官陳良暉最終通知劉某,將在指定日期進行強制搬遷。
▲執行法官在現場指揮強制搬遷
執行強制搬遷當日,陳法官帶領幹警前往涉案房屋,準備強制騰空清場。執行團隊進入房屋後,發現現場所剩物品已經寥寥無幾,但劉某卻拒絕交付房屋鑰匙。陳法官深感不能任劉某一拖再拖,果斷決定打破僵局,當場再次對劉某釋法說理,「騰空搬遷是判決確定的義務,必須履行,請向法院交付鑰匙,否則法院將強制執行,騰空房屋並換鎖。」
最終,「霸道」租客乖乖交出鑰匙,該房屋成功安全清退,此次拖延已久的執行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法不容「賴」!
耐心勸導終化幹戈為玉帛
高某與湯某物權保護糾紛一案中,湯某未按生效判決將房屋騰空交還高某。為及時兌現申請執行人高某的勝訴權益,維護生效判決的司法權威,法院決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法院數次前往現場查看並在房屋門外張貼公告。每次上門房內均無人應答,經向社區工作人員了解,涉案房屋住戶很少回來居住。被執行人在看到法院張貼的現場公告後曾到庭,執行法官陳良暉敦促被執行人及其房內佔住人員立即遷出案涉房屋。
但湯某堅稱該房是其原工作單位分配的宿舍,被他人偽造委託盜賣,拒絕遷出案涉房屋。陳法官告知被執行人,騰空搬遷是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的,法院將擇期強制搬遷,對抗法院執行的,法院將採取罰款、拘留等措施。
為順利執行強制搬遷,陳法官做了周密的搬遷方案及突發情況等應對措施。在法警及執行人員到達現場後,陳法官並未立即強制搬遷,而是再次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告訴被執行人案涉房屋已經走完所有的民事、刑事訴訟程序。申請人高某已是房屋的合法產權人。被執行人本已較少在此居住,申請人也願意向其提供暫時安置的房屋。
▲點擊查看視頻
陳法官對被執行人耐心地反覆做思想工作,從法理上釋法析理,從情理上慢慢消除被執行人的對抗情緒。最終,成功說服被執行人主動打包清理屋內家具物品等,搬離案涉房屋,案件圓滿執結。
結語
強制騰退類案件是執行中的一塊「硬骨頭」,面對此類案件,越秀法院執行幹警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為目標,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不懼困難,加強釋法引導,做足充分執行預案,對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堅定不移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奮勇前進,切實維護法律尊嚴。
文:馬靈 鄭華棉
原標題:《南粵執行風暴 | 從7m²到5768m²,執行騰空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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