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著名短跑運動員張培萌家暴妻子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人盡皆知。
其妻是前足球解說員張莫涵,她通過微博髮長文爆料,稱自己遭遇張培萌長期家暴,甚至在懷孕期間也遭到張培萌的毆打,張培萌在兩人分居後,還帶人從自己家中搶走兩人的孩子,並將自己的母親和四姨打傷。
兩人的婚姻經歷了張培萌多次家暴、出軌和不可調和的矛盾後,其妻張莫涵正式提出離婚。
兩人在2018年公開戀情後,第二年的5月20日,張培萌在鳥巢外的跑道上向張莫涵求婚,整個求婚儀式非常浪漫,這在當時讓人羨慕不已,堪稱史上極郎才女貌,浪漫的愛情,然而沒想到一年後,兩人就鬧到如此地步。
張培萌的家暴行為,很容易讓我們想起今年十三大人代表提出的「設立離婚冷靜期」。
而他們這種婚姻現象,家暴行為,還能設立冷靜期嗎?
兩個人為爭奪孩子,傷害上升到除當事人的其他人,張莫涵的母親和四姨都難逃毒手。
究其原因,他們情感內核出現了問題,互相猜疑,價值觀不同,很難同路走下去。
而家暴更是婚姻的定時炸彈,也是現代社會一種野蠻行為,非君子風度,只能讓婚姻中的彼此陷入絕境,是社會不能容忍的。
這樣的婚姻只有通過法律,當機立斷,才能正確保護雙方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這樣的婚姻要是再設立個離婚冷靜期,被家暴的一方將繼續遭受對方粗暴的毆打,甚至會更變笨加利,爭奪孩子的大戰會越演越烈,雙方的共同財產會被其中一方以非法的手段大量轉移。
這冷靜期間,出現的變數,都是不該發生的事情,結婚自由,離婚也應該自由。
但是話又說回來,離婚了真的就對大家好嗎?真的就解決了問題了嗎?父母的離異,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子,孩子的成長就會缺失父愛或者母愛,又或者缺失父母雙方帶給他的溫暖。
換句話說,不會遊泳的人,難道換個遊泳池就會遊泳了嗎?不會經營感情的人,換人也沒有用。
兩個本就陌生的人因為婚姻走到一起,在相處的日子裡,她焦慮,他迴避;她發脾氣,他不懂得包容;他大男子主義,她無限的討好;她強勢,他也強勢,都不妥協……。
總之,她有她的問題,他有他的問題,他們倆的關係也就出現了問題。
沒有找到問題所在,就算以後再婚,也是重蹈覆轍。
所以最大的問題還是要找到自身的問題。
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婚姻中出現問題,儘量的找原因,再去把問題解決掉。
人們都說婚姻,是人的第二次人生,結婚慎重,離婚也需要慎重,凡是三思而後行。
確實覺得彼此無緣,不是對方的菜,悔不當初,則就好聚好散,退一步海闊天空,大家各自安好,大度的祝福各自幸福,多個朋友,總比多個仇人好吧。
又何必粗暴的拳腳相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