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作為勞方,俱樂部作為資方,李寧作為贊助商,籃協作為管理者,大家覺得勞方有沒有權力呼籲利益公平分配?
這次五年10億李寧與CBA的續約合同,大部分都說是易建聯摔鞋子造成的影響,但是五年前高價是李寧與安踏競爭以及李寧高層完全判斷失誤所作出的決定。同時,現如今續約價值的降低是否也和體育產業遇冷、全球經濟低迷有關,畢竟在16年時,很多體育圈的人都說CBA能夠賣出40億、甚至是60-100億的價格。這一點從目前中超遇到的困境也能有所顯現。
所以我就不太明白,為什麼大家都在噴阿聯,沒有考慮到球員根本沒有談判的渠道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個人認為,協調好一般球員和球星的利益,合理分配才是cba更需要做的事情。
NBA球員工會(簡稱NBPA)是為NBA球員專門設立的球員聯盟,1954年創立,球員工會致力於始終維護NBA球員的權益和利益,協助球員更好地完成職業生涯。
球員工會的職責不僅包括勞資談判和制定勞資協議,還包括很多。比如:
1、和NBA就勞資協議的具體條款進行談判,其中涵蓋僱傭和使用球員的所有方面。
2、敦促NBA和各球隊履行勞資協議所規定的義務。
3、管理和培訓球員代理人。
4、通過球員工會的部門提供全面的服務、福利和幫助。
5、監管並商議退役管理和保險福利等事宜。
6、提供在職的專業安保人員,在敏感事件中確保球員人身安全。
7、協助社區組織和慈善事業。
8、幫助塑造NBA球員在場上和場下的積極形象,提升名譽。
1、在糾紛中獲得專業的法律指導和代理
2、在個人合同談判中獲得薪金的相關信息
3、提出不滿,為受到的罰款和停賽處罰進行申訴
4、解決球員和代理人之間的糾紛
5、保護醫療福利和其他權利
補充一下,工會目的不是保障球星的利益,是保障所有球員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