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歷經困難重重
拿到勝訴判決書
對方卻不為所動
拒不執行
別急
我們有的是辦法
今天我們就來說說
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間為兩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準備好申請執行材料
(生效法律文書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原件、能提供真實有效的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有助於執行效率提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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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強制執行申請書》
提交至一審人民法院
(或同級的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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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需要補充材料的,一次性書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內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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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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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控信息
(執行法官操作人民法院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全面查控,包括銀行存款、網絡銀行帳戶、證券、股權、不動產、機動車輛、保險理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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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執行措施
壹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貳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叄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肆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伍
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陸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柒
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由執行員傳喚雙方當事人當面交付,或者由執行員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籤收。
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籤收。有關公民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強制執行。
捌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玖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失信被執行人會被納入黑名單,納入黑名單的人將:
一、不能貸款;
二、不能完成以下消費:
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旅遊、度假;
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三、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員工招錄時受到人事錄用限制;
四、不能參加招投標項目。
拾
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多次傳喚,仍拒不履行的法院將會司法拘留。拒不履行,還找不到人,還可以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對被執行人提起公訴。如果法院對被執行人窮盡執行措施後,仍無財產可供執行,則法院對該案終本結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規範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規定(試行)》的規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簡稱「終本」,是一種結案方式,是指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法院將暫時終結執行程序並做結案處理,待發現財產後繼續恢復執行的一項制度。
終本以後,如果申請執行人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執行能力,可以隨時申請恢復執行;不受時間、期限、次數的限制。
遇到老賴不要急
激進方法不可取
欠債還錢天之道
強制執行來幫忙
且看老賴何處跑
法院追你到海角
- END-
監製 | 李雪松
原標題:《肇東法院:對付失信被執行人的方法——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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