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從全市教育工作大會獲悉,湘潭市中小學實行錯峰開學時間確定:高三、初三年級4月7日開學,然後依次是初高中其他年級、小學、幼兒園,每個群體錯峰開學相隔時間約是一周。
開學時間
根據中共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文件精神——
◆湘潭普通高中三年級、中職學校對口高考三年級和初中三年級4月7日開學,
◆普通中學其他年級及中職學校4月13日開學,
◆小學和特殊教育學校4月20日開學,
◆幼兒園4月27日開學。
各縣市區所有中小學開學後,各類教育培訓機構方可開展線下培訓活動。學生返校報到和上學應錯開上、下班高峰,規模大的學校要實行分班級錯時上下學,防止造成校門口大量人員聚集、堵塞交通。
相關要求
會議要求,各地各學校要充實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執行「一地一案、一校一案」,科學制定開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建立學校、年級、班級、家長四級防控工作聯繫網絡,做好口罩、測溫槍等防控物資儲備。
嚴格規範門禁制度,建立師生健康動態監測機制,如實填寫師生「健康卡」,精準掌握師生健康狀況。提前進行校園衛生大掃除,認真做好校園消毒工作。加強食堂工作人員每日健康檢測及個人防護工作,加強餐(飲)具的清潔消毒,建議學生自帶餐具。加強疫情防控教育,各學校開學第一課應組織師生開展疫情防控知識教育講座。
會議強調,全市教育系統要科學制定方案,精細組織實施錯峰開學;要防微杜漸,築牢校園安全防線,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相關連結:
湘潭市2020年春季中小學(幼兒園)收費標準公布!
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開學在即,3月31日,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新聞出版局正式發布《關於2020年春季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收費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嚴格規範公辦中小學教育收費。《通知》明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向自願在校就餐的學生收取夥食費或自帶飯菜加熱(大米加工)服務費,按規定代收作業本費和教輔材料費,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按規定向學生代收作業本費和教輔材料費。在堅持學生自願原則的前提下,可向接受相關服務的學生收取住宿費、夥食費、校服費、就餐卡補辦費和校外活動費。住宿費按發改、教育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小學1-3年級同步教學實踐訓練,按照4元/生/期收取。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通知》明確,除校外活動費按次據實收取、夥食費按月或學期收取外,各學校應在開學時一次性收取所有其他費用。嚴禁自立項目收費、擅自提高標準收費、擴大範圍收費、使用非法票據收費、代收商業保險和強制代收城鄉居民醫保。
《通知》特別指出,民辦學校收費按學段實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辦法」的收費管理原則,即分為幼兒園三年為一個學段,小學分一至三年級和四至六年級兩個學段(小學一年級、四年級可按照新生新標準收費),初中、高中分別為一個學段。學生在校期間的收費分學期或學年繳納,中小學不得跨學期收費,中職不得跨學年收費。民辦中小學校須在開學時一次性收取所有費用。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應遵循「學生自願、據實收取(不以盈利為目的)、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同時,民辦學校學生同步、平等享受「兩免一補」政策,其中免學雜費標準按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免費教科書種類和目錄與公辦學校一致。民辦學校學生按公辦學校「兩免一補」標準減免,分別為普通小學減免300元/生/期,普通初中減免400元/生/期。
治理教輔材料散濫問題,也是《通知》的重要內容。《通知》明確,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在嚴格堅持學生自願的前提下,按照「一科一輔」和「限年級、限學科、限範圍、限數量、限總額」的原則,為學生無償提供統一代購服務。各年級學生每學期推薦選用的教輔材料總費用實行限額控制,未超過最高限額的,據實收取;超過最高限額的,按最高限額收取。不得將面向中小學生公開發行的刊物列入學生教輔材料,應由學生自願向新華書店和郵政機構訂購。
開學後,學校要按規定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費單位和義務教育階段的免費政策以及價格違法、投訴舉報電話。凡未經公示的收費或公示內容與政策規定不符的,學生及其家長有權拒繳,並可向發改、財政、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來源:湘潭在線(ID:xtolcn)
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李燦暉 肖中華 王超 通訊員:洪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