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作品】啟恩中學書法社抗疫書法作品展示
供稿:陸豐市林啟恩紀念中學書法社
(指導老師:林瑞棋)
1、林瑞棋老師書法作品
2、吳雯卉同學書法作品
3、蔡校娜同學書法作品
4、鄭俊淼同學書法作品
5、莫蔓芷同學書法作品
6、李曼琪同學書法作品
7、黃佳靜同學書法作品
8、黃偉南同學書法作品
書法社師生合影
附:陸豐市林啟恩紀念中學書法社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團名稱:陸豐市林啟恩紀念中學書法社
第二條 社團性質:本社團是在林啟恩紀念中學林瑞棋老師和團委指導組織下,由學生自願組建參加的社團組織。
第三條 社團宗旨:提升同學們對書法的了解和興趣,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提升學生綜合素質。
第二章 社員
第四條 社員條件:
(一)申請成為書法社的社員必須為本校的在讀學生。
(二)熱愛書法文化,想成為書法社的一份子。
(三)承認本章程,自願接受和遵守書法社的規章製作。
第五條 社員基本權利:
(一)社員享有參加社團活動的權利。
(二)社員享有拒絕接受本章程規定以外的無理條款的權利。
(三)社員享有對協會提出合理有據的意見和批評的權利。
(四)社員享有對經社長同意批准退出社團的權利。
第六條 社員基本義務
(一)社員有義務及時繳納社費。
(二)社員有義務接受社團的活動安排。
(三)社員有義務參加社團的每次活動、會議、比賽。
(四)社員有義務保護社團的相關物品。
(五)社員有義務以主人公身份關心、愛護、支持社團。
(六)社團有義務監督社長及其他人。
第七條 社員退社:社員可向社長提交正式申請,填寫申請表格,通過後可自由退會。
第八條 社團鼓勵和提倡具有相當水平的社員加強校內外的書法交流。
第三章 職責分配
第九條 社長主要職責:主要規劃與決策社裡的活動與工作,領導和協調社員開展工作。
第十條 副社長主要職責:協助社長管理各項事務及貫徹執行社裡的各項活動。
第十一條 財務主要職責:財務管理部負責管理社團的公用財物,使社團的經費做到最有效的利用,並定期把社團的經費運轉情況完全透明化地向全體社員公布。
第四章 社團經費
第十三條 社團經費來源:社團的正常運行要有經費的保障,經費由全體社員定期共同交納,如有重大支出可向學校申請。
第十四條 經費管理和使用要求:
(一)經費開支經社長及財務批准,定期向會員公布。(二)書法社的經費全部用於書法社開展各項活動之中,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社員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所有成員都必須遵守本章程。本社團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實施生效。
第十七條 本章程若須修改,由全體社員討論通過,由社長修改。
2018年5月28日
連結:
【學生書法】啟恩中學書法社書法作品展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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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書法】啟恩中學書法社書法作品展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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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書法】啟恩中學書法社書法作品展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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