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周揚青髮長文宣布與羅志祥分手,這段九年的戀愛長跑最終以這種不體面的方式畫上了句號,在周揚青發微博之後迅速登上了熱搜,引起了大家的廣泛討論,3個多小時後,羅志祥回復了此事。
羅志祥的回應有些「軟」
首先,很抱歉我的私事佔用了公共資源 謝謝大家的關心,或許很多人都在等我會如何回應 但我只想說兩個人在一起經歷的開心事也好 風風雨雨也罷 九年來分分合合很多次 我做得不對的我也會檢討 很多事不是隻言片語就可以去說清楚 也不再去解釋,感謝我們相識相戀的這段人生 我也不後悔。
羅志祥在回應中表達了幾點意思:
在疫情期間佔用公共資源,對這件事情表達了自己的歉意,不是出自本心。他講周揚青在微博控訴的事情簡單地歸於兩個人九年長跑的「風風雨雨」,經歷的時間長了總會發生這樣或那樣不開心的事情。對於周揚青在微博中說的話,自己沒有什麼好反駁的,也不想解釋,只是表示自己做得不對的事情,會作檢討。態度軟化,沒有指責周揚青,反而表示自己不後悔相識相戀,或許想引起女方的同情。
這一番言論毫無重點,沒有根據周揚青文中所說的內容給出具體的回覆,只是說做的不對的會檢討,也不再去解釋,與他微博的輕描淡寫相比,周揚青的微博控訴就顯得有力多了,針對羅志祥的一筆帶過,網友們也不買帳,前排沒有粉絲控評,全都是網友的調侃:「就這?」「劃重點:她說的都是實錘,我無力反駁,謝謝大家」「所以那些事情真的是你做的嗎?哥這也未免有點太渣了吧」。
羅志祥的回應有些敷衍,也有些「軟」,他完全沒有反駁、沒有否認前女友的「指控」。
周揚青的爆料「刀刀見血」
周揚青在微博的長文中,指出了前男友羅志祥的「四宗罪」:
第一宗罪:不讓女朋友看手機,並且跟她說:「 看彼此手機會打破這種信任」,這是分手的起因,誠然,在兩人交往過程中,確實需要獨立的空間,但是不能欺騙對方,還冠以「信任」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
第二宗罪:在兩人交往的時候多次與其他女生發生不正當的關係,並且不知悔改,有一部專門用來撩妹的手機,每去一個地方,都有可以約到酒店的女生,與旗下的藝人和身邊的工作人員都有不正當的關係,周揚青出差離家的時候,羅志祥還會將這些女生叫到家裡來,這樣的行為相信任何一個女生都忍不了吧。
第三宗罪:不尊重其他女生,還會進行一些顛覆正常人三觀的「多人運動」,而且在長文中,周揚青指明自己是「一次次地原諒」,足以說明羅志祥不是第一次出軌,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只是她一次次選擇了諒解,而且,羅志祥的這番言論跟他在其他綜藝節目中營造的深情專一,尊重女生的形象大相逕庭,很難讓人想像現實生活中的他居然是這個樣子的。
第四宗罪:同時交往不同的女生,「時間管理大師」羅志祥名不虛傳,羅志祥的各方面資源都很不錯,很多綜藝都是國民現象級別的,2019年一整年,他的行程都安排得滿滿當當,然而根據周揚青所說,每天羅志祥都能跟她聊到凌晨三四點,同時還能劈腿多人,真不知道他的時間都是哪裡來的。
羅志祥的微博對這些話沒有一句反駁,輕飄飄地將其歸類為「風風雨雨」,並且「不再解釋」,沒有對周揚青的微博內容反駁,也沒有拿出有力證據證明自己並非渣男,絲毫立不住腳,由此看來,周揚青的話確實很有可能是真的。
羅志祥為什麼不敢否認、不敢反駁?
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周揚青說的是實話,用謊言來反駁毫無意義,羅志祥沒有必要再編織一個另外的謊言來掩飾,網上有很多關於羅志祥愛玩的爆料,很多都是真的,如果真的編織謊言來反駁周揚青的話,應該不能達到扭轉輿論的效果,單單憑網友搜集到的爆料就能錘到他,因此沒有這個必要。
周揚青手中可能握著實錘,周揚青既然敢翻看男朋友的手機,且發現了他的劣跡斑斑,不可能不在手中保留證據,因此推測,羅志祥方面可能正是考慮到這一點,才沒有否認周揚青在微博中所說,但是也沒有貿然反駁。
若是羅志祥真的在微博中否認了周揚青所列舉的種種行為,粉絲們必然會一擁而上,攻擊周揚青造謠,若是周揚青被激怒,反而將手中的證據完整地爆料出來,粉絲們「求錘得錘」,羅志祥那時勢必會站在道德低谷,承受網友們的指責和謾罵,很少能有重新大火的可能,曾經的薛之謙就是最好的例子。
羅志祥沒有否認也沒有反駁,其實是變相地承認周揚青微博中所說的話,他態度敷衍,周揚青也沒有繼續放錘的必要。
因為周揚青的長文,很多與羅志祥有關的節目和代言都刪除了內容,他的風評也從原來的風趣幽默,變成了人人唾棄的「渣男」,若是還拿不出有力的證據,想必會對之後的事業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
羅志祥這麼「軟」的回應,無疑是從另一種角度承認了周揚青的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