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貪官買12套別墅,2名女子輪流"陪同"》的消息在網絡上熱傳。這位官員是楊光亮,落馬之前任廣東省茂名市原常務副市長。
楊光亮(圖片來源於網絡)
貪官買別墅,2情婦輪流"陪同"
楊光亮,男,1954年12月生,廣東省電白區人,1974年3月參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3年5月至2009年10月,楊光亮任茂名市委常委、茂名市政府常務副市長。2009年10月,其因涉嫌陳紹基案而被查。
2011年12月16日,廣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茂名市原副市長楊光亮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楊光亮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據悉,楊光亮涉嫌受賄1100多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4100萬元,另有違紀收入7535萬元,其財產總值超過1.3億元。
上世紀80年代,楊光亮從茂名市電白縣大榜公社"起家",隨後一路晉升,歷任電白縣羊角區委副書記、區長,電白縣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茂名市副市長、常務副市長等職務。
楊光亮於2009年10月被廣東省紀委"雙規"。廣東省紀委2010年9月的通報顯示:截至通報時已追回贓款現金7500萬元,債券房產等全部凍結。楊光亮大肆收受紅包、索賄受賄,還將收得的贓款放高利貸、購買14套房產。楊光亮還包養兩名情婦,生活奢侈、糜爛。
據統計,楊光亮涉案總金額超1.3億,其中重要的一項活動便是發放高利貸。截至案發,通過放高利貸獲利1500多萬元。
其涉案房產有16套。其中,購入14套:分別位於茂名、廣州、珠海,以本人真、假身份證的名字以及親戚、情婦等人的名字購入;此外,購地自建2套:位於茂名和深圳,用於出售或出租。截至案發時已售出房產5套、自建房1套。
江蘇廳官包養上百情婦,母女通吃
其實,近年來,貪官因包養情婦落馬被媒體報導的消息經常出現,比如,江蘇省建設廳原廳長徐其耀,就是一位因包養146個情婦而聞名的貪官,其中還有一對母女。
公開報導顯示:徐其耀包養情婦的數量,創下貪官包養情婦之最。
徐其耀被逮捕後,有關部門在他隨身攜帶的包裡搜出一個筆記本,上面不僅密密麻麻地記錄著他的100多個情婦的名字,其中還有一對母女。
據悉,徐其耀曾因胸口不太舒服到醫院看病,40多歲的女護士王某某為其打點滴,徐其耀使出各種手段後王某某成了他的情人,後王某某求徐為其畢業後在家待業的女兒安排工作,也把女兒劉某送入了徐其耀的"虎口"。
為了供養這麼多的情婦,徐收受賄賂也是"大手筆",一次就曾收過2000多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徐其耀,江蘇省建設廳原廳長,曾任濱海縣縣委書記、鹽城市市長,任職期間,利用手中權利,大肆貪汙受賄,瘋狂包養情婦,後因貪汙受賄2千餘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