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從棗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獲悉,公安交管部門列出16家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網點
記者了解到,全省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工作結束後,為做好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常態化登記,切實方便群眾,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要積極推進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
一、嚴把準入關口。各地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代辦工作規範(試行)》規定,做好帶牌銷售網點設置和資質審查工作。要認真審核經銷商提交的材料,對代辦場所條件進行實地核驗勘察,與帶牌銷售網點和代辦人員籤訂委託代辦協議書,明確違規辦理業務應承擔的責任和處罰措施,切實把好帶牌銷售網點資質審查入口關。對符合條件的,要統一對外懸掛「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網點」標識。9月20日前,各地要推出一批信譽好、經營管理規範的帶牌銷售網點,並在網上公開公示。
二、規範辦理業務。各帶牌銷售網點只允許辦理該企業所售品牌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業務,並按規定開具銷售發票,嚴禁為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各地要嚴格業務授權,嚴禁權限多人混用。要加強對代辦人員信息採集錄入、照片拍攝、號牌安裝等業務培訓,嚴格按照規範辦理業務。各地要與銷售網點籤訂信息保密承諾書,明確安全保密責任。帶牌銷售網點要按需領取號牌,建立臺帳,嚴格管理,嚴禁丟失、轉借號牌。同時,要督促銷售網點通過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對車主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鼓勵有條件的銷售網點贈送安全頭盔。
三、嚴格監管檢查。各地要制定本地帶牌銷售監管實施細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確定專人,加強對帶牌銷售網點的監管。要做好數據抽查,每日抽查覆核不少於30%的車輛信息,分析研判異常業務數據,及時發現和查處違規辦理問題。要做好現場檢查,定期查看業務辦理、號牌管理、安裝、安全宣傳教育等情況。要開展聯合檢查,積極協調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嚴查違規生產、銷售、購車不開具發票等行為。要確保數據信息安全,嚴禁洩露車主信息及其他數據信息,對銷售網點故意洩露個人信息或倒賣信息獲利等違法行為,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嚴禁違規收費。嚴格執行電動自行車免費掛牌政策,嚴禁藉機收取任何費用。要在帶牌銷售網點醒目位置張貼登記掛牌流程和免費掛牌的提示,並公示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各地要建立定期回訪制度,對帶牌銷售網點免費掛牌及業務辦理等情況進行重點回訪,不定期明查暗訪,對發現違規收費、變相收費及違規辦理業務的,要予以嚴厲查處,取消其帶牌銷售資格,列入黑名單,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附: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張環澤 通訊員 蘇子龍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