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在線訊 為規範學校招生工作,確保學校2020年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今日,山東水利職業學院發布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現將章程內容公布如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11號)等通知精神,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0〕4號)要求,結合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學校代碼:12946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學苑路677號,郵政編碼:276826
第六條 學校辦學體制及類型:公辦高職(專科)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成立以學校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為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最終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第十條 普通類招生專業及計劃數
第十一條 運動專長類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僅限田徑、排球、籃球、足球、桌球、羽毛球、網球、沙灘排球運動專長報考)
第十二條 退役軍人類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五章 報名、考試及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1.單獨招生對象為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
2.綜合評價招生對象為山東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3.運動專長類招生對象為具有田徑、排球、籃球、足球、桌球、羽毛球、網球、沙灘排球運動專長的考生,還須具有報考運動項目及小項對應的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或高中階段獲得報考項目省級比賽單項前3名、集體項目前6名以及全國比賽單項前6名、集體項目前8名成績(等級稱號、比賽成績獲得日期為2020年4月30日前)。
4.已在高等學歷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退役軍人,不能再參加高職院校單獨招生。
(二)報考條件
1.考生必須通過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後,方有資格報考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均按照《關於做好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執行。
3.各專業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沒有限制。
4.非外語類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十四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單獨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時間為2020年5月21日—24日。
(二)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考生需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選報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和專業(網址:http://wsbm.sdzk.cn/gzdz/) 。
具有運動專長的考生,網上報名的同時,須將身份證、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或相關比賽秩序冊原件及成績證書原件掃描件,以「運動專長+報考專業+考生姓名+聯繫方式」為郵件標題,發送sdszjc@shandong.cn,郵件接收截止日期為5月24日。
第十五條 報名考試費用
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報名費每生30元,考試費每生50元(魯價費函[2016]95 號)。繳費時間為5月25日-26日,繳費方式參見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通知。
第十六條 考核辦法及時間安排為貫徹落實山東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山東水利職業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採取網上考試(測試)的辦法。
(一)單獨招生考核
1. 單獨招生考核成績總分750分,考核內容包括文化素質考核、職業適應性考核以及專業技能考核。單獨招生考核按照考生報考第一個專業進行網上綜合面試。
2. 考核時間安排:網上綜合面試安排在6月1日—6月3日,具體時間參見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通知。
(二)綜合評價招生考核
1. 綜合評價招生考核成績總分750分,包括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學校面試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佔10%,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佔30%,學校面試考核成績佔60%。學校面試考核按照考生報考第一個專業進行網上面試。
2. 考核時間安排:學校面試考核安排在6月1日—6月3日,具體時間參見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通知。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一)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學校按科類分別劃定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最低錄取資格線,低於最低錄取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各專業嚴格按照專業計劃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願考生;第一專業志願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從第二專業志願考生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錄取,以此類推。若專業志願仍未錄取滿額時,從服從調劑志願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收費標準調高的校企合作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三)專業計劃調整原則:最低錄取資格線劃定後,將剩餘計劃適當調整到報考人數較多專業。
第十八條 免試錄取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範(含同等榮譽)稱號並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網上報考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後,可以向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提出免試申請錄取,資格審核通過並經公示無異議後,可進入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對應專業學習。申請免試入學考生免收報名考試費。
(一)資料提交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請將證明材料(身份證、有關獲獎證書及各類資格證書、聘用合同證明等材料原件)掃描件,以「申請免試+報考專業+考生姓名+聯繫方式」為郵件標題,發送至sdszjc@shandong.cn,郵件接收截止日期為5月24日。所報專業類別應與獲獎的專業相近。
(二)資格審核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審核通過的免試考生名單。
第十九條 認真執行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的身體條件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二十一條 退役軍人考生入校後,全日制在校學習,專業學制為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6年,執行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單獨招生考生一致。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的統一標準。
第二十三條 退學學費規定:學校執行國家、省主管部門有關退費要求。
第二十四條 資助政策:為了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學校建立綠色通道,採取如下資助措施:一是辦理貧困生助學貸款,二是設立特困生救助愛心基金,獎優助困。三是設立若干勤工儉學崗位,對家庭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四是實行獎助學金制度,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的學生進行重點獎勵。
通過單獨招生錄取的退役軍人,執行國家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政策。
第七章 資格複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後,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複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水利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山東水利職業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凡已被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考生需確認知曉此規定並承諾被錄取後不再參加統考及錄取。
第二十九條 考生如對專業分配有疑問,由山東水利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章程如存在與上級有關政策不符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633-7983988、7983986
學校網址:http://www.sdwcvc.cn
學校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學苑路677號
郵政編碼:27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