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孫唯 通訊員 粵考宣 圖/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提供
12月30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宣布,2021年,廣東繼續實施高職院校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招生錄取(以下簡稱「依學考成績招生」),預計2021年3月下旬錄取完畢。
省教育考試院指出,省內所有符合相關要求的高職院校(含高等專科院校,下同)須開展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工作。體育類、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和廣播電視編導類,下同)專業由招生院校視專業培養實際情況安排招生。
時間安排
根據相關安排,2020年起,省內各高職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計劃原則上要達到年度招生計劃的75%以上,其中安排在依學考成績招生的計劃原則上不低於本校本年度申報的省內招生計劃(不含高職擴招專項行動招生計劃、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試點招生計劃、中高職三二分段轉段及五年一貫制轉段計劃)的50%。
參加依學考成績招生時,按要求完成了高考報名且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均可參加。其中,體育類、藝術類考生還須參加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藝術類相應科目術科統一考試。
廣東省2021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
考生在參加廣東省2021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及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及藝術類專業術科統一考試(僅限擬報考藝體類專業考生)後,其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卷面成績總分(下稱「學考成績」),作為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成績當年有效。
體育類、藝術類招生專業,考生學考成績以及術科統一考試成績(下稱術科統考成績),作為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投檔時依據考生學考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成績當年有效。
2021年,高職院校依學考成績招生將分普通類、體育類、藝術類進行錄取。廣東將依據各科類招生計劃、考生成績情況,以及高職院校人才培養有關要求分別劃定各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各高職院校各科類招生計劃和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成績和意願,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統考生端填報志願。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實行院校專業組模式,一個院校專業組為一個志願填報單位。
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及藝術類專業術科統一考試
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可填報一個平行志願組20個院校專業組志願,報考體育、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填報一個平行志願組10個院校專業組志願。每個院校專業組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普通類和體育、藝術類專業不能兼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進行填報。具體填報志願時間、辦法和錄取另文通知。
依學考成績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一個院校專業組為一個投檔單位。省招生辦公室在各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上,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結束後,對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省招生辦公室組織進行徵集志願錄取。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報考高職院校依學考成績招生並被錄取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參加本科層次招生錄取,但不能參加普通高考專科層次的招生錄取,也不能參加其他高職招生類型的專科層次招生錄取。填報本科院校志願並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考生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原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高職院校。
新生報到時,高職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層次院校錄取考生報到註冊。未被依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預計整個招生流程將於2021年3月下旬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