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吳三桂「衝冠一怒為紅顏」,現如今法治社會了,永新的劉某居然也「衝冠一怒傷紅顏」,持刀砍傷「前女友」……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永新一男子因「前女友」與其丈夫在一起,心生憤怒,竟持刀將「前女友」砍傷。
怎麼回事?砍人?
9月25日,永新縣公安局小屋嶺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埠前鎮工業園區廉租房靠220省道出口方向路邊有一男子正持刀砍人。
接警後小屋嶺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趕到現場後發現犯罪嫌疑人正坐在路邊,遂將其帶回至小屋嶺派出所進行訊問。
奇葩理由,竟是如此!
經民警了解得知,案件起因於一場「孽緣」,犯罪嫌疑人劉某系一離異男子,明知羅某是有夫之婦,兩人仍深陷「愛河」。「戀愛」期間,劉某要求羅某與她的丈夫離婚,羅某也許諾劉某會和自己丈夫離婚。在交往過程中,羅某發現劉某性格暴躁決定與劉某分手,與其丈夫還常在一起。劉某得知後,認為羅某玩弄其感情,心生氣憤, 決定「教訓」羅某。
劉某乘坐深圳龍華至永新的長途客車在茅坪高速路口下車後,前往附近超市購買菜刀放於包中,徑直向埠前鎮工業園區廉租房走去。路上發現羅某身影,犯罪嫌疑人劉某立即從包中掏出菜刀向羅某頭部砍去,又接連追著在羅某肩膀、手臂、腿部位置砍了數刀,致使受害人羅某身體多處砍傷(輕傷二級)。
目前
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持刀砍人屬於嚴重的暴力犯罪行為,可構成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情感糾紛事小,數年牢獄可真。在日常生活中易發生各種爭執糾紛,脾氣容易暴躁也需三思而後行。儘量穩定自己情緒,學會控制自己,調整心態。衝動是魔鬼,可別讓衝動吞噬自己!
來源:小屋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