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法治的社會,無論在社會中身為怎樣的角色,都不能去逾越法律的底線,更不能因為自己的一己私慾,而做出傷害他人的事情,這樣等待的結果只會是法律的嚴懲。
據某媒體2021年1月4日報導得知,中國檢察網在2020年12月31發布了一條消息,從此消息中可以得知,在廣西某地有一名年過7旬的老人入室侵犯,用暴力的手段來強制與女子發生關係,後來嫌疑人被當地警方抓獲,並且被提起了公訴。
據了解,這件事情是發生在廣西三江某地區,嫌疑人和受害者生活在同一個地區,並且他們兩家的距離也比較的近,因此時常的會碰面,這在農村裡來說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而在案發當天的時候,嫌疑人要去自家的地裡面去幹活,因為受害者的家裡嫌疑人的地比較的近,因此嫌疑人就去受害者家裡面接水,因為互相是鄰居,因此受害者也沒有拒絕,但是讓受害者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這個決定竟會是引狼入室。
在事發時,受害者只有一人在家裡,而嫌疑人在接完水後並沒有立即的離開,反而是和受害者聊起了天,在知道受害者家裡沒有其他人之後,嫌疑人就露出了邪惡的面容。
嫌疑人直接把受害者拉到了房間裡面,別看嫌疑人已經年過7旬,但是身板並不輸一些小年輕,他直接拉著受害者,而受害者這時也做出了反抗,但奈何自己是一名女性,無法掙脫嫌疑人的控制。
最後嫌疑人將受害者拉到屋子裡面後,就使用暴力等手段,強制的與受害者發生了關係。在事情發生後,受害者選擇了報警救助,當地警方也在第一時間裡來到事發的村莊,然後民警利用村委的名義讓嫌疑人去村委會,當時嫌疑人在接到消息後就立即前往,而在路途上的時候,嫌疑人被當地警方成功的抓獲。
後來當地警方就對其進行了審訊,嫌疑人也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且也願意承擔應有的懲罰。後來經過當地的相關部門核實之後,嫌疑人在違背了她人的意願,採用暴力的手段強制的與受害者發生關係,已經構成了強姦的罪責,因此應當受到法律的處罰。
當地法院鑑於嫌疑人的認錯態度比較的良好,再加上嫌疑人已經70多歲了,因此根據國家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可依法對嫌疑人從輕處罰。
從相關部門在2020年12月31日公布的起訴書上可以得知,當地法院依法判處了嫌疑人3年,並緩期4年,而對於這起案件,在不日將會開庭審理。
而此案件的最終結果,還需等當地相關部門在審判之後才能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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