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e公司
勁旅集團總裁魏長仁告訴記者,「虧損結轉」是指繳納所得稅的納稅人在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經營虧損,準予在其他納稅年度盈利中抵補的一種稅收優惠。「也就是今年虧損的錢,在未來八年中都可以抵利潤,少交企業所得稅。」
2020年春節前後一場新冠肺炎席捲全國,由於疫情的爆發,目前全國各地都在採取封路封城等措施控制疫情的蔓延。餐飲和旅遊業在往年最為熱鬧的春節被迫按下了暫停鍵。雖然不少企業短期困難重重,但來自政府的支持力度也越來越越大!
今日,財政部聯合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多個關於抗疫期間的稅收優惠政策,對旅遊、餐飲、文化、交通等行業來說這就是及時雨!
政策支持頻出 稅收優惠來了
2月7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公告,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關企業發展,現就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本公告第一條、第二條所稱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三、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範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
四、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佔收入總額(剔除不徵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五、對納稅人提供公共運輸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公共運輸運輸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有關捐贈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二、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
三、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和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接受的捐贈,應專項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二、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此外,財政部還聯合國家發改委公告稱,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關企業發展,現就免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進入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並與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相關的防控產品,免徵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對進入藥品特別審批程序、治療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藥品,免徵藥品註冊費。
二、免徵航空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企業回應:利好,可以少交所得稅
在2月7日上午的國新辦發布會上,財政部副部長餘蔚平表示,為了控制疫情的蔓延,多地採取了一些管控措施,對交通運輸、生活服務等事關百姓生活的民生行業影響比較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比如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快遞、民航等行業給予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的優惠,目的是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文件要求,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按照定義,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同時,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佔收入總額(剔除不徵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勁旅集團總裁魏長仁告訴記者,「虧損結轉」是指繳納所得稅的納稅人在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經營虧損,準予在其他納稅年度盈利中抵補的一種稅收優惠。「也就是今年虧損的錢,在未來八年中都可以抵利潤,少交企業所得稅。」
據了解,一般而言,企業的稅收包括兩方面,一是在商品、服務銷售時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增值稅,這個是在發票開出時就會扣繳的;另一個是企業所得稅,如果企業當年、當季或當月利潤為正,企業還需要按規定,以利潤為基數繳納一定比例的所得稅。
「虧損結轉期限延長相當於給了企業一定的自主權,可以在未來八年中按需分攤虧損,這對於企業增加實際利潤,為公司提供更多的資金保障,增強企業後續發展動力肯定是有好處的。」魏長仁說道。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文件中還提到,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綜合來看,魏長仁認為,應對疫情複雜情況對經濟的打擊和由此帶來的經濟下行壓力,從國家財政政策方面給與企業更多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支持,對應對當下困難和未來更好發展無疑是非常重要的。
除了中央層面的政策呵護,地方政府對於餐飲、旅遊等行業的政策支持也紛至沓來,黑龍江表示,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文化旅遊等行業,銀行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類似的政策被多地效仿。遼寧省還提出,對旅遊、住宿、餐飲等受損嚴重行業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6月底。
《證券時報》旗下專註上市公司新媒體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