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山東威海,雨過天晴。上午9時30分許,劉公島碼頭,在辦案檢察官見證下,工作人員將一袋袋許氏平鮋魚苗送入放流槽,250餘萬尾魚苗流入黃海。
這250餘萬尾魚苗價值200萬元,全部由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被告人郭某等承擔費用。
2018年5月起,郭某等人在休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170萬餘斤,並組織裝卸、運輸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玉筋魚至冷藏廠進行銷售獲利。2019年,經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零六個月;同案的其他9人也均獲刑。
鑑於郭某等人的行為對海洋生態造成破壞,檢察機關同時對10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最終,郭某等人願意採用分批次增殖放流許氏平鮋魚苗和褐牙鮃共計960餘萬尾的方式,修復被其破壞的海洋漁業資源,並向檢察機關繳納了修復費用保證金。
「被告人將分兩批次放流許氏平鮋和褐牙鮃共計960餘萬尾,價值853.4萬元,遠超過其非法捕撈所得。今天我們監督的是第一批放流,後續還會跟蹤放流到位。」威海市環翠區檢察院檢察官宋春光介紹。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山東省檢察機關獲悉,2018年來,山東省檢察機關積極開展海洋生態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共發現涉海洋領域案件線索97件,立案93件,辦理訴前程序案件75件,提起公益訴訟22件。清理近岸固廢、垃圾和海洋油汙12097噸,退漁還海477畝,督促拆除違法建築202處,督促收繳行政罰款7820.3875萬元,追繳海洋資源修復費946萬元,增殖放流3390餘萬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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