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冬悅
01.
刷到一個視頻,是監控拍下來的畫面。
一個身穿白色羽絨服的年輕女孩,在地鐵站等男朋友。大冬天的,特別冷,女孩卻早到了一個多小時,為了讓身體暖和些,她在原地活動,跳過來又跳過去,很是可愛。
終於,男朋友拉著行李箱從遠處走了過來,女孩整理了一下頭髮後立馬飛奔過去,男孩丟開行李箱,兩人緊緊相擁。畫面溫馨美好,讓人感動。
有人評論說,這就是愛情啊!
還有人說,如果有個女孩這樣等我,我定愛她一輩子,絕不負她。
然而,有一條詼諧又現實的評論,獲得了很多人點讚。那條評論大意是:「一點也不耽誤結婚時,女方父母要高價彩禮。」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不管戀愛的時候感情多好、多甜蜜,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一樣會因為彩禮鬧得矛盾,甚至分手。
不可否認,因彩禮談不攏而分手的情侶,真的非常多,以至於很多人一提到彩禮就有強烈的牴觸情緒。
當然,有牴觸情緒的大多是男人,女人往往把彩禮當成自己的身價,要得越高,越顯得自己尊貴。若不要彩禮就嫁了,會覺得自己很廉價,在婆家得不到重視。
這種思想是對是錯不重要,重要的是很多人早已認定了這一點,無論如何改變不了,所以才有那麼多關於彩禮的矛盾。
02.
小林(化名)和女朋友芳芳(化名),就是因彩禮沒談攏而分手的,當時,芳芳已經有了四個月的身孕。
小林和芳芳交往了三年,感情一直挺好,兩人也是真心想要結婚的。小林月薪八千多,芳芳五千多,除去開銷,雖存不了多少錢,但談愛的時候壓力小,並不在意。
小林的父母為了兒子結婚,很早之前就開始存錢,後來給兒子全款買了一套房子。三四線城市,有一定存款,再借點,全款買房還是可以的。只是這樣一來,家底幾乎被掏空了。
原本,小林和芳芳都想再晚兩年結婚,儘量多掙了錢,不料芳芳懷孕了,只好將婚事提前。小林讓芳芳去問她父母,準備要多少彩禮。芳芳父母說,要12萬,返2萬,相當於10萬。
芳芳如實轉述了父母的意見,小林說可以,只是他們家已經沒多少錢了,還要辦婚禮,這10萬彩禮可不可以包括三金、婚紗照、新衣服、家用電器在內。芳芳一聽就氣大了,敢情是想10萬錢全包啊,那還是彩禮嗎?彩禮是給父母的,父母把她養大不容易。
芳芳不接受,芳芳的父母也不同意,說12萬彩禮,他們留10萬,返2萬,其他東西都是額外的。
小林無奈,找父母商量。他母親又找芳芳談,說家裡真拿不出多餘的錢了,如果去借,將來也是你倆還,何必呢,體諒一下吧,還一再強調,她將來一定把芳芳當親女兒對待。
芳芳依舊不接受,跟小林吵,說你們家買房就有錢,10萬彩禮就沒有?分明是見她懷孕了,不想花這個錢了,說到底就是欺負她。算了,這個婚不結了,孩子打掉,分手!
芳芳的態度讓小林也來氣,說話就不好聽,兩人越鬧越僵。
芳芳覺得,小林一家不重視自己;小林覺得,芳芳一家不理解自己。芳芳吵著不要孩子,要分手,小林怎麼說都沒用。最後,兩人真的分手了。
三年感情,敗給10萬彩禮,到底誰錯了?
03.
三年感情,因彩禮談不攏而分手,對雙方而言都蠻可惜的,尤其女方已經有了身孕,孩子很無辜。
10萬彩禮,對於很多家庭而言,依舊不是小數目,這是社會現實。我知道,很多人會說,10萬彩禮都拿不出,還想娶媳婦,打一輩子光棍吧。
總之,在很多人看來,女方要彩禮是天經地義的事。男方拿不出彩禮,就不配擁有愛情,也不配結婚。
但在這個案例中,男方的條件不算差,他有房子,還不用還房貸。如果,他能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即便彩禮少點,相信女方也會接受。不過,他可能做不了主,畢竟房子是他父母出錢買的。
話說回來,女方因彩禮談不攏而堅決分手,這確實很傷男方的心,畢竟兩人有三年的感情。
三年感情,敗給10萬彩禮,到底誰錯了?我覺得,兩人都有錯,錯在不懂得換位思考,不懂得相互體諒。但凡他們各讓一步,也不至於分手。
04.
有人說,彩禮是愛情的試金石。 真心愛你的人,無論如何不會虧待了你,想方設法也會給你一份體面的彩禮。凡是因彩禮而退縮的人,都不是真心愛你,就算你不要彩禮嫁過去,婚後也不會幸福。
對於這種說法,我覺得很偏激。彩禮只是一種習俗,用彩禮驗證愛情,未免太草率了。
這世上唯一能驗證愛情的,只有時間。給再多的彩禮,愛情也可能變質,沒有彩禮,愛情也可能永恆,關於就看遇到的是什麼樣的人。
兩個人在一起,從戀愛到結婚,初衷都是想要好好過日子的,但不知為什麼,總有人走著走著就忘了當初為什麼要在一起。
說到底,還是人性在作怪。人性中的自私、貪婪,在生活中以各種形式表現出來,漸漸地將愛情徹底打敗。
愛情在現實問題面前,完全不佔優勢,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向現實妥協,只有特別重感情的人,才有勇氣、有魄力排除萬難,將愛情進行到。
只是,那樣的人,終究是少數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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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
已婚遇見心動的人,不妨這樣做
心靈的彼岸,從來不在遠方,而在眼前
有一種愛,近一步沒資格,退一步捨不得
(圖片源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