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學生能轉學?需要辦理什麼手續?2016年中小學報名工作即將開始,不少家長對這些問題抱有疑問。為了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規範無錫市義務教育學校轉學行為,市教育局昨日出臺《關於做好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轉學工作的通知》,就無錫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轉學條件、轉學手續、轉學原則、辦理時間等作了嚴格規範。
    轉入無錫市學生須符合入學條件
    什麼學生能轉學?市教育局明確,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準予申請轉學:學生全家戶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區縣遷移或在本區縣內跨學區、鄉(鎮)遷移的;流動人口適齡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區縣遷移(不含省轄市內中心城區之間遷移)並符合當地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條件的;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長期出國(境)工作、支援邊疆建設、現役軍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親屬到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市教育局基教處有關負責人顧軍說:「目前,比較多的是流動人口子女從外省市遷入無錫市需要轉學,這種情況下,孩子轉學需滿足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條件。」
    對符合轉學條件、確有轉學需求的學生,轉入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據學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有序接納,轉出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予以及時辦理。
    本市範圍內轉學需在暑期進行
    市教育局首次明確本市範圍內轉學的時間。根據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為有利於教學秩序的穩定和學生的正常學習,本市範圍的義務教育學校學生轉學應在暑假(寒假)進行,家長和學生可在當年秋學期開學前一周內(特殊情況可在春學期開學前)提出轉學申請。「目前一些學校存在學生學期中途轉學的情況,例如一些學生從公辦學校轉到民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之間互轉,發生在學期中途,影響學生管理和教學秩序,也不利於轉學生的學習和銜接,為此市教育局明確本市範圍內轉學只能在暑假期間,即正常學年結束的時候,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酌情在寒假進行。」顧軍說。
    對於學生轉學行為,市教育局提出五項「禁令」:轉入學校不得對學生進行入學考試或測試;學生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學生休學期間不得轉學,待覆學後方可辦理轉學;學校不得接收沒有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本市範圍內小學、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不轉學籍影響孩子中學升學
    不少家長以為,學生轉學僅僅是換個學校學習,只管有沒有學上,不管學籍是不是轉過來。對此,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家長,轉學最關鍵的是按規定辦妥手續,學籍要隨學生轉到新學校,不然會影響孩子以後的學習。未按規定辦理正常轉學手續,孩子將無法取得正常學籍。市區中招有關文件規定初中學生須在學籍所在學校讀滿3年,才能獲得學籍所在學校熱門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標的資格條件。
    「也就是說,小學轉學學籍手續
    未辦妥的學生,初中可能沒有正常學籍,因此也無法獲取熱門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標。」
    據了解,需要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持有效證明材料(流動人口適齡子女的轉學證明材料與入學證明材料相同),向轉入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經審核同意後,再到轉出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轉出手續。 (記者阮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