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涉及千家萬戶,關乎社會公平,備受廣大人民群眾關注,一直是松山區委、政府和區教育局高度重視的重點工作。為確保幼升小與小升初的公平公正,松山區教育局啟動實施「陽光工程」即「陽光招生、陽光分班」。
近日,松山區出臺了《松山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秋季招生工作指導意見》。隨著2020年秋季招生入學腳步的臨近,針對眾多家長關於起始年級孩子入學的疑問,松山區教育局梳理匯總了家長們提出的一些共性問題並結合個別典型案例,以問答的形式形成了這份「入學指南」來為家長答疑解惑,以方便中小學生入學。
NO.1
問:松山區自2019年開始在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起始年級入學實施了「陽光分班」,在零擇校的基礎上切實做到了「零擇班」,社會反響很好,家長們非常擁護和支持這一新政,松山區是基於怎樣的思考啟動的「陽光工程」?2020年的招生政策會有變化嗎?仍會陽光分班嗎?
答:松山區作為赤峰市的中心城區,近些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和旗縣人口的大量湧入,學生數量劇增,我區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承擔著全市的部分教育任務,在義教階段中小學校啟動實施「陽光工程」堅持陽光招生、陽光分班的招生政策,主要是基於這樣的思考:一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工作大會上,對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作出了全面部署,新的招生入學政策、制度的實施是松山區委、區政府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有效舉措;二是教育是一個城市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做好招生工作是保障這項民生大計的基礎性工作,直接影響到群眾的切身利益,是松山區委、區政府在教育領域正風肅紀、解決人民群眾身邊「腐敗」等社會焦點、熱點問題的實質性舉措,目的就是讓人民群眾在子女入學方面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使每一名適齡兒童和少年都享受公正、平等的受教育權利;三是松山區經過多年持續投入,於2017年10月以全市第一的成績通過了國家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達標驗收,特別是在學校硬體建設、設備設施、師資水平等方面均達到了均衡發展要求,保持和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達標驗收成果推動松山教育向優質均衡和高質量精進發展是松山區委、區政府和全體松山教育人一致追求的目標和初心。
2019年的招生工作在松山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下,在廣大家長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陽光工程」這一新政的落地,解決了困擾多年「擇校擇班」的教育頑疾,實現了適齡兒童少年「家門口就近入學」的目標。一年來,區教育局通過深入基層學校、一線課堂教學和專項督導、學校調研、師生座談、家長訪談、學業質量監測等途徑,密切關注到了學校、教師和學生「陽光分班」後的向好變化:進一步激發了學校的辦學活力,學校更加重視教學管理和教師的培養,更加重視教師團隊科學組合和均衡搭配,更加重視學校的內涵發展和遠景規劃;學生的學習熱情被點燃,班級之間沒有了差距,沒有了所謂的「重點班」了,學生變得更加自信、更加陽光;學校裡每一位教師的潛能被激活,特別是非重點擇班的教師,教學能力突飛猛進,教學質量、教學效率不斷提高。新的招生政策,營造了一個充滿機會、團結合作、公平競爭的師生學習成長發展平臺,湧現出了一批優秀的班主任和學科教師,學校間的差異逐步縮小,區域內實現了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鑑於此,2020年乃至今後「陽光招生」政策會持續執行下去。
NO.2
問:新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意見制定公布後,社會群眾普遍反饋很擁護,那麼如何保證不折不扣地按照政策落實呢?有哪些監督措施?
答:《赤峰市松山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秋季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是松山區教育局落實政務公開職責的一項重大的惠民工程。通過招生制度改革,破解大班額、擇校熱、擇班熱等社會熱點問題,實現就近入學、教育公平,促進全區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因此,我們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代表和社會各界熱心人士的參與,全程監督,確保整個「陽光工程」工作公開透明,及時回應家長關切。對招生期間故意違反規定的個人和學校,啟動問責機制。
NO.3
問:如何避免現在社會上散布「花錢就能辦」「已經找人辦好」「再等等」的信息,這種情況屬實嗎?
答:松山區招生入學「陽光工程」的實施是為了不折不扣地落實教育部頒布的「十項嚴禁」和《關於嚴格規範中小學校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依規保障教育機會公平。希望學生家長把關注點放在研究招生制度上,不要輕信任何人的誘騙,近年社會上總是有人以「花錢入學分班」騙取錢財,招搖撞騙。在這裡,我們鄭重提醒廣大家長:招生入學相關政策、計劃、程序等要以松山區政府出臺和公布的官方文件為準,絕不要輕信謠言,不要將希望寄託於「外力」,學校學位和班級學位是有限的,因「等」「託」「靠」耽誤子女入學的責任只能自己承擔,廣大家長要自覺配合教育部門做好招生入學工作。
NO.4
問:起始年級招生入學管理制度的關鍵節點是什麼?
答:一是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劃片招生原則;二是取消松戶無房這一類型即僅有松山區城區戶籍而沒有固定房產的報名類型;三是以居住地為主要標準的逐類招生;四是黑名單制度;五是應用大數據計算機軟體陽光分班;六是每班最大班額執行教育部頒布的上限標準55人。
NO.5
問:師資是如何搭配的?還會設「重點班」嗎?
答:城區中小學將根據設置的班數對班主任、科任教師按年齡、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均衡搭配,打破強強聯合,取消「重點班」「尖子班」等極少數人獲益的非公平教育現象。
NO.6
問:逐類招生是如何進行的?在學區內報名的租房子的能進學區嗎?
答:一是依據居住房屋產權性質和戶籍分類,即按學生父母合法產權住房、松山區戶籍、非松山區戶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產權住房、租房等標準分類;二是逐類招生,第一類招生完成後仍有剩餘學位,開始第二類招生,以此類推,招滿為止;三是租房的(松戶租房、外戶租房)區教育局將根據招生計劃和學位報名情況進行統籌調劑安置學位。
NO.7
問:學區內合法房產取得的時間有限制嗎?
答:購買時間須為入學當年的6月1日前,以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時間為準。
NO.8
問:房產證是孩子爺爺或姥爺的產權且全家在一起居住,但是戶口不在一起,能入學區學校就讀嗎?
答:招生入學制度規定學位類型共分為七類,由第一類(松戶有房)起,逐類招生。房產證在孩子的爺爺、姥爺名下,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報名的,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祖孫三代即孩子、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口在一個戶口簿上;二是父母在松山區城區(松山區、紅山區)無固定合法房產,同時提交市房管局的機打父母雙方的無房證明,符合條件的確認學位類型。
NO.9
問:父母的無房證明需要到哪裡去開?
答:為證明孩子監護人父母雙方在紅山區、松山區、新城區均沒有房產,需要到赤峰市不動產登記機關(赤峰二中南門對過)查詢赤峰市不動產登記信息,開具機器列印制式證明,作為佐證材料。
NO.10
問:對於重組家庭,我與前夫的小孩想入學,我能不能以孩子的繼父房產所在學區入學?都需要出具什麼手續?
答:這種情況需提供學生生身父母的離婚證、孩子撫養權的法院判決書、出生證明、現重組家庭父(母)與繼母(父)結婚證、房權證、水暖電等相關佐證材料,經審核相關資料情況屬實的可以報名。
NO.11
問:房產證的產權人名字是孩子的父親,但孩子戶口和媽媽在一起,怎麼辦?
答:不在同一戶口本的,同時提供二代戶口簿、房產證、父母結婚證、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即可。
NO.12
問:孩子是非松山區戶口,也沒在松山區讀小學,但是我們在松山區城區購買了私有產權住房,孩子能到松山區讀初中嗎?怎麼報名?
答:可以報名。在外地就讀小學且符合我區小升初入學條件的學生需要在2020年7月23日至24日持報名材料原件和複印件(一份)及原就讀小學列印的國家電子學籍卡(原學校及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加蓋印章)到松山一小進行現場報名。
NO.13
問:我是松山區戶口,但是沒有房,能不能以戶口本的地址入學?
答:招生入學要件主要看是否在松山區城區內有合法房產,戶口簿登記的住址不作為參考。
NO.14
問:購買只有40年產權的公寓房,算不算學區房?
答:按照規定,房產性質為住宅(不包括商廳、車庫、小棚等),如果公寓房是由不動產部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書,且為居住用房,屬於學區內有房。
NO.15
問:我家的房子買的是二手的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能作為學區房入學嗎?
答:小產權房沒有合法產權,在市房管局沒有備案,鑑於此,如家長可提交原始的購房合同、票據及相關要件,經核實屬實後認定其學區內有房;如是從個人手裡買的二手小產權房,購房合同、票據非原始票據合同的則不予認定學區內有房。
NO.16
問:房子被拆遷了,有政府的回遷安置合同,能否按拆遷地址學區入學?
答:因房屋拆遷政府安置的回遷居民,提供相關安置合同及相關文件(官方),經核查屬實的,確認為學區內有房。
NO.17
問:買新開盤的樓房,並已經籤訂購房合同,暫時還沒有水暖電票據,能不能算學區內有房?
答:購買了新開盤的樓房,沒有房產證的,但已經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明的,家長需提交網籤購房合同、網籤機打發票(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確保合同、發票在市房管局備案的且購房合同時間為招生年度6月1日前的,確認為學區內有房。
NO.18
問:我在外地工作,9月1日以後還能報名嗎?怎麼分班呢?
答:不能報名。9月1日後起始年級新生已經通過陽光分班後正常開學上課了。家長要密切關注官方發布的招生文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名入學相關事宜。如因家長原因錯過報名的,只能服從區教育局最後調劑,即調劑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入學。因電腦分班已經完成,學生入班也要進行陽光分班,由區教育局邀請人大、政協、家長代表參加,完成分班。
NO.19
問:房產證是孩子本人的能否按學區內有房入學?
答:這種情況不多見但也不排除產權人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的,如房產屬於合法產權,且房產證權屬人為100%產權,確認為學區內有房。
NO.20
問:我有一處非住宅用房,且自用做生意,有工商營業執照,這樣能不能算是學區內有房?
答:按照規定,房產性質必須為住宅,不包括商用類、車庫、小棚等非住宅。此類情況只能證明您在松山區城區務工或經商,不屬於居住用房,不能作為學區內自有住房類入學,可以按經商人員子女租房類型報名。
NO.21
問:我想過戶孩子爺爺的一套學區房,過戶後我的產權佔多少才能以學區房報名?
答:按招生審核要件要求,房產性質為住宅(不包括商廳、車庫、小棚等),且房產證權屬人產權需為100%產權。
NO.22
問:孩子的親叔叔(伯父)有一套學區內產權房屋,可否把孩子的戶口遷到叔叔(伯父)的戶口本,這樣能入學區內學校嗎?
答: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是父母,入學材料必須要如實提交父母相關材料。如發現孩子法定監護人故意偽造或提供虛假信息,將被列入黑名單,除法定監護人(父母)的房產以外,其他直系親屬的房產不能作為入學條件。
NO.23
問:我在松山二中學區內租房,如果我的學位類型去不了二中,那接下來我該怎麼辦?孩子能入哪個初中就讀?
答:報名入學主要按照學位類型依次錄取,招生計劃額滿後,學區內租房的,區教育局將根據招生計劃調劑到相對就近、有空餘學位的初中學校就讀。
NO.24
問:我家孩子的年齡已到上小學的法定年齡,可因為身體的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學,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麼辦?
答:適齡兒童因身體原因需延緩一年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監護人到戶籍地片區或房產所在學區內的學校去申請緩學申請表,並附區級以上醫院相關印證材料,攜緩學申請表和相關佐證材料到區教育局獲批後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NO.25
問:不按規定時間到現場報名是否可以入學?孩子父母因特殊情況不能本人去報名可以委託其它親屬去現場報名嗎?
答:不可以。現場報名是採集學生個人信息、進行數據統計、實現陽光分班的保證,幼升小和小升初報名均採用實地現場報名、公開審核的形式。所以請廣大家長朋友密切關注松山區政府文件上的報名時間,切勿錯過報名時間;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入學關乎孩子上學對於孩子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所以請各位家長儘量合理安排時間在規定時間內為孩子現場辦理報名審核,如父母確實有特殊情況也可委託親屬代為辦理報名。
NO.26
問:如果因為房產證的地址問題,分錯了學校,還能改回來嗎?
答:按照報名程序,我們會在學生基礎信息、房產證等資料審核完成後,在所在學校及時公示。如有發現分錯或誤分等情況,我們會啟動覆核程序,需再次審核家長提交的原件並及時向家長反饋覆核結果。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因家長故意隱瞞不提供房產證,導致學位類型處於最後類別,報名結束後再提供房產證欲調整到其他學位類型或故意拖延實則為擇班找託辭的,視為故意擾亂招生秩序直接列入黑名單。
NO.27
問:招生結束後,我能否給孩子辦理轉學?轉學條件是什麼?什麼時間辦理轉學?轉學時提交哪些材料?
答:①《松山區義務教育學校轉學管理辦法》(赤松教發〔2019〕3號)明確規定:松山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在起始年級和畢業年級不得辦理轉學。新生入學一年內禁止在松山區內轉學,因為學生已經有學校就讀。家長更不能以擇班為目的轉學,即便滿足轉學條件入班也是隨機的,不會有新的擇班現象出現。轉學需具備以下條件:擬轉入學校劃定的學區內有合法房產,擬轉入學校有空餘學位,必須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方可辦理轉學。②具備轉學條件的辦理時間為每年的二月末和八月末。③辦理轉學需提交二代戶口簿、不動產權證、市房管局的房屋產權提檔查驗證明的原件、複印件。
NO.28
問:我家孩子現在四年級在旗縣上學,但我們在松山區木蘭街振興小區買了房,能辦理學區內轉學嗎?如果我家親戚從旗縣因工作原因需要到松山區來買房並也想把孩子從旗縣轉入松山區城區學校就讀,類似於這種情況的最好應該到哪裡去購房才有相對空餘學位辦理轉學呢?
答:①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有關工作》及自治區、赤峰市相關文件精神,松山區辦理城區學校轉學的學生,需看學生合法產權居住地所在學區內的學校是否有學位,有學位且監護人合法產權屬實的可以辦理轉入。如果學位已滿,即使監護人合法產權屬實也無法辦理學區內學校轉入,只能相對就近調劑,轉入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就讀。
②根據目前松山區城區學校班額、學位情況統計數據顯示,城區中小學校部分學校學位嚴重不足,老城區的松山一小、松山二小、松山四小、松山五小、松山七小、松山八小已無學位,新城區的松山六小、四中附小、松山蒙小、松山三小、松山十小已無學位,上述學校已無法滿足學生轉學需求。鑑於此,松山區啟動學位預警機制,鄭重提醒廣大家長朋友,如果想給孩子辦理轉學,請不要盲目辦理轉學要件,必須知曉哪些學校有空餘學位。老城區轉學只能轉入松北新城的松山十一小、松山十二小、松山十五小、松山十七小,新城區轉學只能轉入五金機電城的松山六中及其附小、松山九中及其附小。
NO.29
問:陽光分班後,雙胞胎子女未分到一個班能否進行調劑?
答:根據家長的意願和需求,可以調劑,但需經學校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抽籤調劑。
NO.30
問:黑名單制度是怎麼回事?
答:針對有些提供虛假材料的現象,為了規範招生秩序,制定了黑名單制度,對列入黑名單的,所產生一切後果由家長承擔。凡提供虛假材料的、有法定居住用房(房產證)卻提供租房合同故意擾亂招生秩序的、學生家長(法定監護人)偽造二代戶口簿或房產證的,列入黑名單。特別提醒的是:涉嫌偽造假證將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列入黑名單的學生,招生結束後調劑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