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本文針對全國初級會計考試《初級會計實務》第一章《會計概述》中的第六節《財產清查》進行解析。在《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中已經明確,對於此節內容的基本要求是掌握財產清查的方法與處理,了解財產清查的分類和程序。(釋義:大綱中針對知識點的基本要求依據從低到高設三個級別,分別是了解、熟悉、掌握)
一圖解析:
詳細內容:
財產清查:是指通過對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往來款項等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或核對。確定其實存數,查明帳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方法。
財產清查的種類:
1、 按清查範圍分: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2、 按清查時間分:定期清查與不定期清查;
3、 按清查執行系統分:內部清查和外部清查。
財產清查一般程序:
1、 建立財產清查組織;
2、 組織清查人員學習有關政策規定,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業務知識,以提高財產清查工作的質量;
3、 確定清查對象、範圍,明確清查任務;
4、 制定清查方案,具體安排清查內容、時間、步驟、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準備;
5、 清查時本著先清查數量、核對有關帳簿記錄等,後認定質量的原則進行;
6、 填制盤存清單;
7、 根據盤存清單,填制實物、往來帳項清查結果報告表。
財產清查方法:
1、庫存現金的清查:是採用實地盤點法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然後與庫存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相核對,確定帳實是否相符。
2、銀行存款的清查:是將本單位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簿記錄與開戶銀行轉帳的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查明銀行存款的實有數額。銀行存款的清查一般在有末進行。
其中,未達帳項是指企業與銀行之間,一方收到憑證並已入帳,另一方未收到憑證因而未能入帳的款項。未達帳項有四種:1企業已收款記帳,銀行未收款未記帳的款項;2企業已付款記帳,銀行未付款未記帳的款項;3銀行已收款記帳,企業未收款未記帳的款項;4銀行已付款記帳,企業未付款未記帳的款項。
3、實物資產的清查是對實物資產數量和質量進行的清查。通常採用兩種清查方法:實地盤點法和技術推算法。
4、 往來款項的清查一般採用發函詢證的方法進行核對。清查以後,將清查結果編制「往來款項清查報告單」,填列各項債權、債務的餘額。
財產清查結果的處理:對於財產清查中發現的問題,如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或其他各種損失,應核實情況,調查分析產生的原因,根據「清查結果報告表」、「盤點報告表」等,填制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使帳簿記錄與實際盤存數相符,同時根據管理權限,將處理建議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
財產清查產生的損溢,企業應於期末前查明原因,並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後,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如果在期末結帳前尚未經批准,在對外提供財務報表時,先按相關規定進行相應帳務處理,並在附註中作出說明,其後如果批准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金額不一致的,調整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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