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真的來了,我們需要準備些什麼?

2020-12-11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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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 晚睡

離婚冷靜期終於來了。

從2021年1月1日開始,離婚程序中正式增加了為期一個月的冷靜期。

關於這件事的討論,其實從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建議設置一個離婚冷靜期就開始了。

草案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前款規定期間屆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用簡單直白的話來說,就是離婚必須去兩次,第一次去只是申請,一個月後再去一次才是拿證,這中間只要有人反悔,不再配合對方,這婚就離不成。

當時討論得非常激烈,很多人擔心這樣人為設置門檻,無法保護那些遭受家暴或者身體威脅的人。

我也發了篇文章,觀點是離婚冷靜期是個昏招,意義不大,而真正想要降低離婚率的有效辦法是,「與其提高離婚的門檻,不如提高離婚的代價」。

一年多過去了,看來民間的種種反對並沒有影響到法律和政策的落地,不過最終納入民法典的離婚冷靜期較開始的草案部分還是有了一些改進。

比如把範圍僅限定在協議離婚的夫妻中,而訴訟離婚並不在此,不受離婚冷靜期的限制。

如果有人擔心加長離婚冷靜期會導致對方揮霍財產、轉移財產、仿造債務、家庭暴力、婚內出軌等問題的出現,或者害怕對方在冷靜期後反悔,可以直接選擇起訴離婚。

另外,事實上的離婚冷靜期不是一個月,其實是兩個月。

第一個月是遞交申請,要等待一個月雙方都同意之後,才算是申請成功,期間只要有一個人不願意,自行撤回離婚申請都算是失敗。

就算雙方都同意,申請成功,也要在此後的一個月內,雙方共同去申請領取離婚證,如果不去,同樣視為放棄。

所以,從嚴格意義上來說,第一個月是冷靜期,第二個月是抉擇期。最終新政頒發後,從以往協議離婚當場就可以領證,到現在最長需要兩個月。

如果說離婚冷靜期出臺的初衷是為了增加離婚的難度,那麼我想這個目的是達到了,以後離婚的確很麻煩:

假設一個人很想離婚,又不想打官司,首先,他得先確保對方同意,然後遞交申請後又得確保對方不中途反覆;

好容易熬過了30天,他還要確定對方肯和他一起去領結婚證,如果對方在這段時間內跑了、躲了、後悔了、外出打工了,他還是離不了這個婚。

這麼折騰一個循環下來就是兩個月,最終有些人可能需要好幾次兩個月才能實現離成一個婚。

但只是加大離婚的難度就可以達到降低離婚率的作用嗎?

我又覺得專家們太一廂情願了,根據《2016年中國婚戀調查報告》的數據顯示,「閃婚閃離」的人不足5%。

在手續上設置障礙,大概能夠攔住那些離婚意志還不太堅定的人。比如兩個人本來就不太想離,一時衝動跑到民政局,一看有個冷靜期,正好就坡下驢,回去吧。

但這種人即使沒有冷靜期也很少會一下子就離成,很多人走到半路頭腦就冷靜了,多會以「我沒帶身份證」、「戶口本丟了」等理由偃旗息鼓。

哪怕是一鼓作氣真的離了,該後悔也會後悔,該復婚也復婚了。

《最完美的離婚》

而對於那些的確感情破裂的夫妻,離婚已經是思前想後的慎重決定,別說設置一個月的冷靜期,就算是一年,該離還得離。

所以說設置離婚冷靜期,對不想離的人有用,對想離的人沒用。總結起來歸根結底還是一句話:沒用。

這幾年離婚率一路走高,2020年全國離結率已經達到39.33%,也就是說在同一個時期,有10對夫妻結婚,就有4對夫妻離婚,這個數字比非常驚人。

圖源水印

從數字上看,黑吉遼三個省的離結率都在65%以上,這是因為東三省人員外流嚴重,導致同一時期適齡結婚的人少,而離婚是全年齡段夫妻都可能發生的,所以顯得高。

但看看接下來的排列順序分別是天津、北京和重慶,這無疑讓我們看到了其中隱藏的規律:女性地位高的地方離婚率也高。

為了佐證這個規律,我們從排在最後的幾個地區來看,依然可以發現,在經濟欠發達,或者女性地位不夠高的地區,離結率反而很低。

這個規律不是中國獨有的現象,從全世界的角度來看也是如此,自女性解放運動以來,離婚率的攀升與女性的經濟能力不斷提升有關。

在父權制度下,傳統的婚姻模式是女人解決生存問題的必要途徑,因為她獨立出來工作的權利受到限制,她必須依附於男人而生活,或者依靠男人進入高於自己的階層。

波伏娃在《第二性》中寫道,「對女人來說,結婚是體面的生涯,能使女人完全不用參與集體生活……到處都允許現代女人把自己的身體看作是一筆可以利用的資本……允許已婚女人受丈夫供養,她擁有比單身女人更高的社會尊嚴。」

當女人意識到,或者爭取到外出工作的權利,通過自己的努力解決了謀生問題,她們就不再肯那樣順從地接受自己與男人所形成的附庸關係。

反抗,一場由女性發起,可能並不激烈的抗爭,在婚姻之中默默開始了。

這幾年網上流行一句雞湯來鼓勵大家認真經營婚姻,「過去的人東西壞了都想著修,現在的人只想著換」,其實這句話特別有誤導性,過去的人喜歡修東西,不是動手能力強,而是經濟能力差,買不起新的。

過去的婚姻離婚率低,但婚姻的質量卻普遍不高,這是我們不能迴避的事實,不信看看我們的父輩一代,有多少婚姻都已經分崩離析,卻還苦苦支持。

在這其中,尤其是以女性的犧牲和忍耐為代價。

前段時間我寫了

56歲逃離婚姻自駕遊的蘇敏女士,她的婚姻早就死得透透的了,可還是不肯給中國的離婚率做貢獻。

女人活得如此不幸福卻還是不肯離,一個是離婚後女人缺乏獨自撫養孩子的經濟能力,另外一個是社會輿論封閉,離婚是件特別丟人的事情,有損臉面和尊嚴。

沒辦法,只能湊合著過唄。

以前離婚也難,不僅在於夫妻雙方要在單位開介紹信,需要組織點頭,而且到了民政部門,還得接受工作人員的各種調解和質問,非得說出點能夠站得住腳的理由不可。

像性格不和、我倆沒感情了這些藉口根本就沒人聽,「結婚就是過日子,什麼感情不感情的」,連家暴也可以被允許,「哪家兩口子不磕磕碰碰的啊,說話舌頭還碰牙呢……」

當社會進步發展到無法桎梏女性的成長,女性在經濟和思想上獲得雙重解放,離婚率馬上像現代人的血壓那樣,蹭一下子躥上去了。

「我不忍了,我不伺候了,我不在乎了……」

大數據顯示,目前離婚主要有六大原因,排在前兩位的分別是一方出軌和家庭暴力,而這兩條理由中男性犯錯的又佔多數。

這說明一旦女性不願意將就,有些婚姻都會瞬間失去平衡,因為很多中國式婚姻往往就是靠女人的忍受來維繫的。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不愛結婚,或者願意離婚,都不是啥壞事,這是時代進步的象徵,也是女性成長過程中必經的途徑。

這給所有做父母的帶來的啟示是:別催婚,別散布結婚焦慮,否則,你就算把他們全體綁架了進了婚姻,過得不好,他們照樣敢離婚。

離婚率的提高令人擔心,但只是在離婚的形式上增加難度,強行「維護家庭和諧」的主流價值觀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本質的。

離婚最大的危害是會帶來子女教育問題、單親媽媽生存問題等一系列社會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都是需要提高女性的生存能力和經濟水平。

有能力的女性離婚了也能很好的承擔起生活的重擔,沒有能力的女性就算不離婚也照樣無法履行好基本的家庭責任。

中國男人更容易在婚姻中獲利,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目前的社會中,依然有大量女性淪為婚姻當中的弱勢群體。

要打破這個格局,只有從法律上增加保護弱者的措施,比如要求出軌者進行損害賠償,全職太太能夠獲得贍養費,子女撫養費可以落實到位,或許才能端正人們對於婚姻的態度。

離婚冷靜期真的來了,而我們需要做好的準備是謹慎走進婚姻,無論男人或者女人,都要確保自己能夠承擔起家庭的責任再結婚。

結婚不易,離婚艱難,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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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文字原創,圖片來源網絡

作者介紹:晚睡,作家、情感諮詢師,一枚斜槓中年碼字工,喜好解讀複雜情感迷局,關注女性獨立與成長,已出版《晚睡談心》、《幫你看清已婚男人》、《你配得起更好》。

原標題:《離婚冷靜期真的來了,我們需要準備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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