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申報日期出爐,截止到15號,納稅人要在15日以前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文化事業建設費、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資源稅、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個人所得稅、代收代繳車船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
12月1日開始,有些地區開展財產和行為稅合併納稅申報試點。為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辦理納稅繳費申報事宜,1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從12月15日延長至12月21日。
12月份實行季報的小規模納稅人不進行增值稅的納稅申報,小規模納稅人不申報增值稅,也要對增值稅發票開票軟體進行清卡。12月份小規模納稅人登錄增值稅發票開票軟體就會自動完成清卡的操作。
12月份小規模納稅人登錄增值稅發票開票軟體以後,會提示,匯總報送已成功,匯總信息如下。如下圖:
點擊確定以後,增值稅發票開票軟體會提示,金稅設備已經完成清卡的操作。如下圖:
點擊確定以後,進入增值稅發票開票軟體,系統維護,狀態查詢後,然後再點擊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那裡,會顯示:鎖死日期2021年1月21號,匯總報送起始日期2021年1月1號。這就說明小規模納稅人已經完成清卡的操作。如下圖:
友情提示: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如何調整為按季度預繳?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由稅務機關具體核定。納稅人在4、7、10月申報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系統將提示按季預徵。申報期結束後,主管稅務機關將根據申報情況篩查需要調整納稅期限的納稅人,並聯繫納稅人辦理調整事項;納稅人也可聯繫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調整。年度結束後,原則上在小型微利企業擴大優惠力度期限內,不再調整納稅期限。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餘申報期按規定辦理預繳申報後,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併繳納。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餘申報期預繳申報時,通過填寫預繳納稅申報表相關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無需提交申請